江歌案再起波澜,刘暖曦上诉状曝光,独家对话当事双方
江歌案再起波澜,刘暖曦上诉状曝光,独家对话当事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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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暖曦就上诉⾸发声,#警探号对话#江歌案两⽅当事⼈#刘鑫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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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6410字,阅读需要15分钟)
记者 | 朱健勇张蕊实习⽣刘静怡
江歌案波澜再起。
2022年1⽉24⽇,刘暖曦(原名刘鑫)向青岛市城阳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希望法院可以将案件发回重审,或者驳回被上诉⼈的全部诉讼请求。
同时,她⼜公开发布了⼀份特别声明,称是为了要“将与江歌的绝世友情真实再现⽽上诉”,还表⽰“愿做⽜做马孝敬三叔(江歌的另⼀称呼——编者注)妈妈,愿给予三叔妈妈⽐⼀审判决更多的钱”,“但以⾃⼰现在的能⼒,也只能向三叔妈妈说声苍⽩的:对不起。”
江秋莲并不意外刘暖曦的上诉,她觉得这是刘暖曦的权利。但那份特别声明,却让她觉得“诛⼼”。她⼀
下⼦病倒了,在家整整躺了4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她直⾔“被伤害到了”。“我的确因为这份特别声明⽣病了。”江秋莲说,但她不会⼀直病下去,会打起精神迎接⼆审,“我的任务还没完成。”
1⽉10⽇,江秋莲从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出后,两只⼿拢在胸前,肩肘下压,好像抱孩⼦⼀样搂着判决书⾛出法庭。这天,法院⼀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效之⽇⼗⽇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表⽰,“虽然判决赔偿⾦额我不满意,但这个判决书有令我深深感动的温度,它所褒扬和谴责的,是对我这⼏年经历的理解与安慰。”
⽽刘暖曦认为,法院的判决激化了她和江秋莲的⽭盾,在上诉期最后⼀天提起上诉。
连⽇来,北京青年报记者分别对话了刘暖曦和江秋莲,⼆⼈就⼀审判决、⽹暴、⽣活等问题进⾏了回应。
关于⼀审
刘暖曦:还有内容要“澄清”
北京青年报:关于青岛市城阳法院的⼀审判决,你怎么看?
刘暖曦:不认可⼀审判决。⼀审法院不但没有化解我和三叔妈妈的⽭盾,反⽽使得三叔妈妈进⼀步认为我就是⼀个居⼼叵测之⼈!甚⾄认为就是我把三叔锁在了门外!是我把三叔当成了⾃⼰的挡箭牌!
北京青年报:你说有很多事实要“澄清”,具体是什么呢?
刘暖曦:⾸先,当天江歌在我未提出在地铁⼝等我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我。我发信息让江歌等我的时候,距离江歌10:38分到达JR东中野站下车出站,已经过去了35分钟,也就是说即使我不要求,江歌也会在地铁站等,11⽉3⽇00:05分左右我与江歌会合。
其次,我没有先⾏⼊室后“将门锁闭”,⼀审判决也没有证据证明。还有就是我、江歌以及陈世峰三⼈,根本没在公寓过道相遇,更不可能有争执。因此⼀审判决认定刘暖曦、江歌⼆⼈“前后进⼊公寓⼆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冲⾄⼆楼,与⾛在后⾯的江歌遭遇并发⽣争执”没有任何证据,认定事实错误。
此外,⽇本刑事案件的审理,⽤了差不多6天的时间。江秋莲发微博说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有39⽄,但我能看到的证据只有不到900页,这和江秋莲从⽇本调回的证据⽐,实在是太少太少。提供的证据不完整,
断章取义应该不符合法律的要
求。 ^刘暖上曦诉状截图
北京青年报:你说愿意给⽐⼀审更多的钱,但判定的精神损害抚慰⾦,你在上诉状中认为不应该是20万,⽽是3000到5000元,这是为什么?
刘暖曦:江秋莲起诉的侵害江歌⽣命权的纠纷,我对于江歌的被害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更不应⽀付精神损害抚慰⾦。退⼀步来讲,即使赔偿,根据《⼭东省⾼级⼈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若⼲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2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认定的事实是江歌被害后,我对江秋莲的语⾔刺激,这是另⼀个独⽴的侵权关系,跟江歌的⽣命权被侵害,不是⼀件事,本着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就不应该判。如果江秋莲想要这⼀部分的赔偿,可以另⾏起诉。我记得原告起诉状中,只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5万元。
江秋莲:她的说辞都⾃相⽭盾
北京青年报:⼀审中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告知和提醒”,刘暖曦上诉状中称,江歌知道⾃⼰和陈的感情纠纷,并且刘暖曦尽到了报警义务,觉得要求⾃⼰开门拉回江歌或和陈世峰搏⽃都是强⼈所难。
江秋莲:我奉劝刘暖曦把这些说法,这些⼒⽓⽤在法庭上来驳斥法官。
北京青年报:刘鑫认为您提供的证据不⾜,有断章取义的嫌疑。您怎么看?
江秋莲:我们没必要把39⽄证据全部提交法庭。即使是⽇本警⽅,当时调查的证据材料,也不需要⼀字不落都提供给检察院,检察院也不可能把全部的证据都提供给法院,拿有⽤的就⾏了。
江歌被杀案北京青年报:刘暖曦称⼀审认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额过⾼,且是另⼀个独⽴的侵权关系,您怎么回应?
江秋莲:她这些都是⾃相⽭盾的说法,⼀边说跟这个案件没关系,⼀边⼜说应该就赔偿3000元到5000元。
关于案件
刘暖曦:坚持认为门是从外⾯锁上的
北京青年报:事发之前你是否阻⽌过江歌报警?
刘暖曦:事发前我并没有阻⽌江歌报警,不报警是我们商量的结果,⽽且这是⼤⽩天,与晚上陈世峰杀害江歌就不是⼀回事。
11⽉2⽇下午我⼀⼈独⾃在家,陈世峰按江歌家门铃,在不知道是谁时,我提出报警,江歌建议“⽆视”,后知道是陈世峰时,江歌要报警,我建议不报警,并说出了不报警的理由是因为我认为住江歌那⾥是不合法的,⾃始⾃终两⼈都是商量的⼝吻,最后决定不报警。并⾮哪⼀⽅的意思表⽰,更谈不上我阻⽌她报警。
北京青年报:案卷显⽰案发时你曾两次报警,但在这当中对于谁“锁的门”说法变了。过程到底怎样?
刘暖曦:关于锁门,我在⽇本警⽅调查笔录和刑案开庭时都解释过,原话应该是:(怎么)把门锁了,你别闹了。这⾥的“怎么”两个字,是因为我说这句话时和⽇本警⽅报警录⾳不同步,所以这两个字没录下来,“你”指的是江歌,因为我以为是她在开玩笑,⽽且我确实没看到陈世峰。
北京青年报:江歌受伤后,你在做什么?是否积极施救了?
刘暖曦:我听到门外传来“啊”的疑似江歌的叫声,我就去开门,我第⼀次推门,门就被反推回来关上。之后连续推了两次都没有推开,是那种被堵得死死的、完全推不开的状态。我的第⼀反应是门被⼈从外⾯锁了。因为我没有锁门。⾄于为什么门推不开只有外⾯的⼈清楚。因为听到“啊”的叫声,我⼜打不开门,我反复重复:“三叔,你怎么了?三叔,回答我”。但⼀句也没有回答。我从猫眼看,也什么都看不到。⼼⾥很慌,我唯⼀能做的就是报警。
江秋莲:她⼀直在锁门这个问题上狡辩
北京青年报:刘暖曦主张三⼈没有在公寓过道相遇,也不可能有争执。她说⾃⼰因为来例假裤⼦脏了要换裤⼦,先跑回了公寓,进房后门闭合。江歌因还要看邮箱,整理⾬伞,没有⽴刻进屋,所以并不存在⾃⼰故意锁门,您怎么看?
江秋莲:她⾃始⾄终就是不承认。我们提交法院的那些证据材料可不是⽩给的,我们千⾟万苦从⽇本司法部门去把证据取回来,经过⽇本的公证,经过中国领事馆的认证。那是扎扎实实铁打的证据啊!
北京青年报:刘暖曦说,陈世峰的证词“推出门外”是为了脱罪。您了解江歌公寓的门锁是什么样的吗?
江秋莲:她⼀直在这上⾯狡辩。江歌的门,我说过⽆数遍了,江歌的家门是只有从外⾯⽤钥匙锁上和从⾥⾯反锁,否则⾥外都可以打开。
北京青年报:刘暖曦认为,江歌在地铁站主动等待她⼀起回公寓,并不是⾃⼰要求的,您怎么看?
江秋莲:(这个问题)⼀审法院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裁定,刘暖曦在这⾥⾯胡搅蛮缠,我没有必要就这些问题跟她去过招。法院的裁定她都不认,所以我不想(跟她)多说。
^江歌与江秋莲早年合影
关于上诉
刘暖曦:相信法院会还原真相⼆审能打赢
北京青年报:你说希望⼆审法院做出⼀份弘扬社会主义核⼼价值观的判决,但其实⼀审判决中就有对江歌扶危济困认定的表述。
刘暖曦:我上诉并不是否定三叔,⽽是要还原事实真相,三叔⾮常仗义!三叔⽆私帮助他⼈的⾏为,当然应予褒扬!三叔也⾮常关⼼我,她因我的事情被害,我更应铭记!但我并不是⼀审判决所说的侵害危险引⼊者。我认为,只有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判决,才是弘扬社会主义核⼼价值观的判决!
北京青年报:你觉得⾃⼰⼆审胜诉的可能性⼤吗?
刘暖曦:上诉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我会努⼒争取还原客观事实,我不是坏⼈。我相信法律。⼆审⼀定会打赢!
北京青年报:你为什么会说,上诉是为了你和江歌“绝世友情”的真实再现?
刘暖曦:此次上诉不是因为要赔多少钱!我上诉是因为⼀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完全抹⿊了我与三叔的真实感情和真实情况。我要还原事实真相,我是三叔⽣前同室好友、我们惜惜相依,我要再现我和三叔绝世友情!我必须上诉。
北京青年报:你为什么在24号,也就是上诉期限的最后⼀天才递交上诉状?
刘暖曦:期间⼀直准备上诉状,多次修改,最后定稿时已是21号,然后我打印签字再邮寄给胡律师,她收到时已经是23号下午,所以只能是24号⼀早去邮寄了。
江秋莲:她上诉我依法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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