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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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融入文/许庆祝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 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修改为“国家 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 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宪法中写人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也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提供了价值导向。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提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民法典的精神灵魂,推动民事主体自
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开宗明义确立了立法目的之------弘扬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婚姻家庭编传承了婚姻法的立法传统,全面融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婚姻家庭编以文明、和谐、自由、平等、法治、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导向,更加注重保护婚姻家庭、维护婚姻家庭的伦理属性,积极倡导家庭文明建设。
融入和谐、文明、友善理念
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四十三条明确提出“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通过将中国传统的家庭文化和美德转化为法律规范,倡导和引领文明和谐的家庭道德风尚,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重要体现。树立优良家风写人民法典,体现了立法者对于婚姻家庭关系中道德伦理规范的尊重,有利于鼓励和促进人们培养家风,提升社会整体风气。
婚姻家庭编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依法处理夫妻关系。比如共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共同赡养、扶养、扶助老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家庭
费用和家务劳动,共同维护婚姻关系、提升婚姻质量。规定“家庭成员应当敬老,互相帮助”,依法处理
亲子关系及其他家庭成员关系。比如尊重家庭成员的
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与人格尊严,维护家
庭成员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共同建设自由、舒适、温馨的家庭乐园。
融入自由理念
保护家庭成员个体自由、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婚姻家庭编拓展了结婚自由边界。民法典婚姻家
庭编第一千零四十八条延续了“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
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删除了“患有医学
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这一修改,缩减了结婚的禁止条件,拓宽了结婚自由的边界,也将患有重大疾病的人是否结婚,以及他人是否与之结婚的选择权完全交由当事人自由行使,提升了结婚主体的意思自治。完善了离婚程序并强化了离婚的自由,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了诉讼准予离婚的客
观标准,并增加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 准予离婚”。通过引入“分居又满一年”的客观标准,可方便辅助判断当事人是否确有无法调和的矛盾及离婚的意愿,在稳定家庭关系的同时,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
融入平等理念
维护家庭成员法律地位平等,实现实质公平正义贯彻男女平等原则,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价值取向。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延续性别平等的制度优势,
52•半月刊
即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继续贯彻男女平等的立法理念,维护夫妻、亲子、祖孙、兄弟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性别平等、权益平等,实现性别的形式正义。发扬保护女性权益的规范优势,即在结婚、家庭关系、离婚等制度建构与规范配置中,侧重维护女性的婚姻家庭权益。第一千零六十条增加确立了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在实际上确认了夫妻双方对日常家庭生活相关事项都享有平等的家事决定权;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进一步扩大了纳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规定“夫 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强调了夫妻在家庭中的共同财产处置地位平等;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完善了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的界定规则,进一步保障了夫妻一方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知情权和同意权。
民法典进一步加强了对弱势体的保护,追求实质平等。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引人并完善了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进一步保障了夫妻双方平等财产权的实现。进一步完善了离婚救济制度中的家务劳动补偿规则(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以保障为家庭整体发展而牺牲自身职业发展和能力提高、从事较多家务劳动一方的权益(通常是妇女),避免该弱势一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后陷人谋生能力下降的困境。充分贯彻“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扩大被收养人范围(第一千零九十三条)、明确规定“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第一千零四十四条)、增加规定收养人“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前提条件(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等,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
权益。
融入诚信理念
提升诚信要求,倡导诚信风范
为确保结婚的意思自治,禁止欺诈,民法典婚姻
家庭编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第一千零五十
四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
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
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
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
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规定有助
于倡导诚信风范,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编将中国传统优秀的家庭文明、家风美
德传承上升为法律,将人民众关切的婚姻家庭问题
纳人法治范畴,通过明确的规范指引和权利保障,引
导家庭成员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以及家庭与其
他社会成员的关系,通过德法共治,引导家庭成员建
设文明和谐的家庭关系,弘扬向善友爱的家庭美德。
婚姻家庭编在完善细化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同时,收养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到了具体条款中,这必将
有效推动构建和谐、文明、友善的家庭共同体。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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