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互助原则的名词解释毛概
自愿互助原则的名词解释毛概
一、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自愿原则,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
1、民事主体有权自愿从事民事活动。
2、民事主体有权自主决定民事法律的关系内容。
3、民事主体有权自主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4、民事主体应当自觉承受相应法律后果。
注:自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收养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结婚自愿具体表现为:
1、双方自愿而不是单方自愿。
2、双方本人自愿而不是父母或者第三者自愿。
3、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三、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收养自愿原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自愿
2、须经八周岁以上的被送养人同意(未满八周岁不必经本人同意)。
自愿原则,也被称为意思自治原则,就是民事主体有权限根据自己的意愿,自愿从事民事活动,按照自己的意思自主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其设立、变更终止,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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