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评审和存档流程
合同评审、存档流程
一、 送审
(一)法务对送审合同进行审查:送审合同应附《合同评审记录表》,相关部门应会签完毕或者附相关审批文件。
(二)送审人在《合同评审登记簿》上登记。
二、评审
合同审查(一)所有合同在一日内审核完毕,对于需要修改的部分,法务在送审稿上标注修改意见后通知送审人;对于需要送审部门作出情况说明、有巨大风险不宜签订或者其他情形的,法务应填写《合同评审表》,并通知送审人,送审人填写修改说明后交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签字。
(二)对于评审通过的合同,法务签发《合同评审记录表》,在定稿合同版本上盖“合同审核章”,送审人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三、盖章
(一)盖章前,送审人将合同送分管领导在“授权代表”处签字;
(二)公章管理员盖章时,应核对《合同评审记录表》是否有法务签字,合同是否盖“合同审核章”、“合同编号章”,对方是否已先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四、归档 查阅 借件
(一)盖章后,送审人需立即将全部合同原件及审批材料送至法务归档,并填写《合同存档登记簿》。法务整理需归档合同后,标注编号归档。
(二)对于归档的合同,法务应及时录入OA办公系统的档案管理项中。公司职员可在档案借阅项中查阅相关合同信息,凭借显示的归档编号借阅合同原件。
(三)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合同原件的,需要按公司规定填写相关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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