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先要求工厂申请工伤,如果工厂不申请,你自己拿到材料到当地劳动部门下属的工伤科去申请,需要的材料有:1.本人与工厂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厂牌、劳动合同等)2.上班时间证明(如考勤或排班表)3.初诊证明(医生开)或初诊病历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5.在场员工证人;6.工伤认定申请书(社保有)7.工厂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厂要,工厂不给可以到当地工商局打印,好象得2快钱)
  8.工伤经过概述(自己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从事工种、什么时间上班、什么时间出的事故、谁送你去的医院、是看门诊还是住院,住院要写清楚床号、当天你的上班、下班时间)
  以上材料齐了你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了,等工伤认定书下来后,你凭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坚决申请书2份(社保有)、初诊病历、身份证复印件另外90元左右的鉴定费就可以去做鉴定了。伤残等级鉴定书下来后,上面会有你此次工伤的医疗终结期、护理等级、伤残等级。
  你大概可以得到的赔偿有
  1.医疗终结期的工资(医疗终结期在评残结论书上有规定)(单位出)
  2.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按当地出差标准的70%,广东佛山目前是21元/天)(单位出)
  3.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实消实报(单位出)
  4.出院后门诊期间的交通费,按病历上的时间对应的车票报销(单位出)
  5.按评残级别相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出,全国一样的标准、几级对应几个月工资,你可以在当地社保去看一下,如果单位没有买社保中的工伤保险由单位按社保的标准单位出)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6.按评残结果相对应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单位出、由各省统一标准,几级对应几个月工资,你可以在当地社保去看一下)(要拿此项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7.按评残结果相对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出、由各省统一标准,几级对应几个月工资,你可以在当地社保去看一下)(要拿此项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这就是你可以得到的所有赔偿,以上所说的月工资标准是你上12个月的平均工资做为赔偿的标准。 不过一
般单位都不会按以上标准赔偿,如果单位赔偿以上金额的60—70%左右可能就差不多了,因为去仲裁再去打官司时间会很长。 另外提醒你:你需要保存你的初诊病历、工资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和工伤认定书,防止以后和单位就赔偿事宜就做为仲裁证据。
  工伤认定的时限单位是1个月,个人是1年;所以目前你的情况只有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了,有了工伤认定书,评残都不用急等伤完全好后都可以,但是一定要保存好初诊病历,那是评残的唯一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是对工人人身平安的保证,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5天内,及时与业务部联系。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 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 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展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 进展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需提交材料:
  1.到朝阳劳动局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 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张;
  3. 携带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原件)
  4. 确认工伤的首诊证明(复印件);
  5. 工伤住院病例复印件;
  三、伤残保险待遇
  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展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到达一至十级的,企业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报送到朝阳区社保中心。
  办理工伤职工的待遇核准需提交材料:
  1.工伤证;(原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
  5.参统人员花名册;
  6.填写工伤人员登记表。
  以上由区社保中心对证明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三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核准的伤残待遇是根据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来表计算的。
  四、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
  1.每月申报时间为1日~20日办理
  2.携带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的复印件
  3.到朝阳区社保中开具工伤保险足额缴费证明
  4.汇总所有单据(各种单据分开门诊、急诊、住院)数量和票据金额,填写《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加盖公章。
  5.《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加盖公章。
  6.工伤职工单次住院费用超过5万元以上的,携带填写好的《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交到朝阳区社保中心,然后由朝阳区社保中心报市医保中心审核。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