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项目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项目劳务费的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劳务费,是指科研项目经费中开支的劳务费,包括用于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校外科研合作人员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劳务性费用。
支付宝漏洞第二条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由科研人员据实编制,按照上级经费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或合同约定等执行。
wifi怎么用第三条劳务费发放对象包括:
1.在校研究生。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全日制及在职研究生。
2.博士后。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在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并参与项目研究的博士后。
清明节银行放假么3.校外科研合作人员。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在我校短期访问交流的,参与项目研究的国内外研究人员。由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并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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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聘用研究人员和科研辅助人员。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需要聘请的专职科研人员(非在岗在编)和科研辅助人员(非在岗在编)。
5.为项目研究提供咨询、评审、鉴定等专业服务的校内外专家、学者等,不含本课题组成员及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在岗在编)。
第四条校内研究生、博士后、校外科研合作人员、聘用研究人员及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费由项目组提出申请,报所在单位审核、科研部审批、人事部备案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发放。
在校研究生劳务费的发放标准由项目负责人依据其参与科研项目的实绩、可参照研究生助研金的标准确定,其他人员的薪酬标准由项目负责人与聘用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协商确定,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报人事部备案。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
宠物用品批发第五条专家咨询费、评审鉴定费等按劳务报酬发放流程办理,不得违反校内评审的有关规定,发放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务费的发放应当登录学校财务综合服务平台,在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提交财务部门通过转账支付方式转入个人银行卡。劳务费的发放不得支付现金,并按税法有关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今天 歌词
国(境)外人员劳务费的发放,按财务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学校对劳务费的发放实行内部公开制度。
第八条科研项目负责人是劳务费支出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劳务费发放对象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
不得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过节费等。项目负责人如存在虚列、伪造名单,冒领科研劳务费等行为,将依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科研部、财务部、人事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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