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冈镇复兴农民公寓安置区
拆迁计划与方案
为改善我镇农村村民的居住环境和面貌,依据本镇的总体发展规划,按照《物权法》以及盐城市关于在征地过程中拆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上冈镇复兴农民公寓征地的房屋拆迁计划与方案如下:
一、拆迁范围
拆迁的范围为东起串场河防洪堤路、西至光华路,,北至复沙路南,南到原复兴四组生产河南侧沿岸之间的村民房屋及附属设施。
二、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权属、面积的认定。
合法面积的认定:合法建筑面积一律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建房合法批准手续)为准,(披房、猪舍、厕所不计入有效建筑面积)。私房合法占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准。对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被拆迁人,其合法面积由上冈镇村镇规划管理部门和村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确定。
被拆迁人计户办法:以《房屋所有权证》为计户依据,一个《房屋所有权证》为1户,对未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合法建房批准手续计户或历史形成的宅基地计户。
三、拆迁安置与补偿
1、拆迁补偿
按拆迁评估公司评估的被拆迁人房屋的重置价格,补偿给村民,被拆迁对象由村民委员会在建设的第三幢农民公寓中安排安置房。
安置房可选面积:大套 m2 、中套 m2 、小套 m2 种规格(各类套型面积中都含公摊面积6m2)类型。
车库可选面积:最大的 m2,中等的 m2,最小的为 m2等多种规格类型
安置房的选房:被拆迁人按签订协议、腾空让房、交钥匙的先后顺序,领取选房顺序号,分房时按号选房及车库。
安置房和车库的结算方法:选择产权调换的面积(含选择老年公寓分户面积和车库面积)
,原则上不得超过被拆除房屋的有效合法面积,确因产权调换房套型面积因素影响的,减去车库面积后不得超过被拆除房屋有效面积120%。如被拆除人在选择了房屋后,多余拆除合法有效面积仍超出可选房屋面积50%的,可增选一套房屋,超出有效面积部分的价格,按产权调换房的市场评估价计算。
车库随房号一起选择,不收费用(超面积的车库除外),直接赠送拆迁户使用。
2、拆迁临时周转过渡
拆迁临时周转过渡,由被拆迁人按照约定自行过渡,村委会对被拆迁人给予临时安置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住宅房屋按被拆除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每月每平方米3元,补助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算,过渡期从搬家让房开始计算,时间为12个月。
3、搬迁补助
安置房政策按拆除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每平方米3元,补助总额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800元。
4、误工补助
每户300元。
5、被拆迁人安置房屋地点及建设
按照上冈镇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要求,村委会安排本次拆迁的拆迁户在农民公寓中的第三幢安排安置房。
对众公认的事实上也与子女分开吃住多年,但仍住在一个宅基上,房屋产权没有分户的而在新安置中确实又无法和子女同住的以及极个别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对象户,收取建筑成本并扣除宅基地面积67m2,由村委会征用土地,统一建设面积在40m2左右的砖木结构的平房供其按号选择居住。
6、对评估存在异议的认定和处理
对房屋合法面积有异议的,拆迁户可申请复核,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对丈量评估结果认为有漏项、错项或对评估补偿价格有异议的,可向担任本次丈量评估的单位江苏盐城东诚亿房地产估价公司咨询、申请复核,在评估单位答复、释疑、进行复核后按政策规定处理。
7、奖励
在规定的时限内,凡签订拆迁协议、腾空让房交钥匙的每户奖励5000元,超出规定期限的逐日减少500元。
8、其它
被拆迁人现在使用的宅基地和自留地,在扣除套间房60m2、平房67m2的宅基面积后,按国家征用土地现行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四、拆迁方式与期限
拆迁方式为集中拆除,拆迁期限为十天。
五、安置房的价格及楼层系数
楼层 系数 价格(元)
1 1.00 650
2 1.15 747.5
3 1.10 715
4 0.95 617.5
5 0.80 520
安置房拆迁安置价:650元/m2,安置房市场评估价:1300元/m2。
上冈镇榆复兴村村民委员会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
上冈复兴农民公寓安置区动迁
指挥部名单
总 指 挥:陈阿连
副总 指 挥:吴忠诚 吴金仲
办公室主任:吴金仲(兼)
成 员: 陈 尤 陈吉才 陈洪安 徐作芝 周友余
张林成 王志明 王大明 华良佑
政策咨询组:肖 艳 彭 岗 徐作芝 戴霞佐
秩 序 组:杨保华 陈洪安
宣 传 组:王乃定
相关资料:
1、拆迁计划与方案
2、安置房立面图一、二层结构平面图
3、动迁工作组及拆迁对象名单
动迁一组
牵头负责人:金 淦 尹胤祥
成员单位:农经中心
成 员: 陈 尤 王建锋 陆立忠 斌 戴 国
吴从国 王彩云 徐立富 杨以嫒 吴国平
彭光南
动迁对象:于正风 朱风祥 夏咸林 夏文广 李汝溢 薛文山 彭大德 薛伟祥 杨定权 薛德山 刘爱丰 刘爱兵 刘爱丰(爱雨、爱兵)
动迁二组
牵头负责人:李容标 桑大军
成员单位:民政办
成 员:陈守达 杨海艳 胡迎春 易忠珠 朱 明
陈其江 朱福余 吴风丹 周友余 徐广金
薛德宏
动迁对象:薛德香 杨长春 薛德龙(德桥) 薛文喜
朱俊成 朱永祥 薛文成 薛国军 薛德纯
唐明高 薛国和 唐步英 杨志安
动迁三组
牵头负责人:沈加林 杨青青
成员单位:计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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