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问答
潮汕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问答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学生个人可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答:各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校当年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每生每年最
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目前大约是5.94%,按年计收。
四、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是多少?
    答: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根据学生在校时间、就业及收入情况综合确定,对三年制学生每笔合同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其他学生的贷款期限随学制相应调整。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时间、还款方式有何规定?
    答:借款学生毕业后每年偿还一次利息,毕业后第三年偿还第一个合同本金,连同当年应付利息。偿还本金时间为每年920日,偿还利息时间为每年1220日,借款学生按还款计划在以上规定日期前,将应支付本息划至学生本人支付宝(支付宝帐户由系统自动生成,签合同时写进合同)账户。
、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是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开始自付利息?
    答: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贷款项的利息100%由财政贴息,借款学生自毕业的下月1日(含1日)开始支付利息。当借款的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妥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支付利息。当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有关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手续时,自学校向借款学生发出要求其办理有关手续的书面通知之日的下月如何还助学贷款1日起支付利息。休学的借款学生复学后,恢复贴息起始日为复学当月1日。实行学分制后,财政部门借款学生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由学生支付利息。借款学生因违约造成的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广东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由哪个银行负责承办?其贷款性质是什么?
    答:从2007年开始广东省内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负责办理。其贷款性质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正常的银行贷款业务管理。
、在什么情况下,助贷专门机构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本息?
答:借款学生发生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时,助贷专门机构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所在学校必须在助贷专门机构采取上述措施后,方可为学生办理相应手续。
、已贷到款的学生,在还款期限还未到期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提前还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的,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提前还款流程操作参照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现行政策都采取了哪些防范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措施?
答:按照助学贷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和助学专门机构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1)将学生的违约情况提供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2)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
3)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4)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情况。
除此之外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还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逾期的贷款计收罚息。
十一、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有哪些申请流程?
    答:学生登陆潮汕学院网站查阅办理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下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和家长承诺书并按要求到有关部门盖章、填写 按要求准备好其他几项材料 开学报到时向学院助学贷款中心(设在学生处)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材料   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初审后组织学生上网填写资料 各相关部门在网上统一进行审核 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向省教育厅提供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和书面材料 省教育厅进行复审 国开行终审后再对通过审核的学生发放贷款。
十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准备以下资料: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
2)家长承诺书;
3)家长户口簿首页、家长单页复印件(家长包括父母两人);
4)学生身份证、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都必须按规定统一的格式提供。
十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准备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要由哪些部门盖章?
答: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要盖两个印章,一个是申请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的印章;另一个是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镇及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民政部门的印章。
十四、学生要上哪个网站才能了解到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
    答:可以通过登陆“广东省奖学助学工作网”(jzx.edugd)了解相关信息。
十五、潮汕学院学生助学贷款由哪个部门负责办理?
答:受理部门:潮汕学院助学贷款中心(行政楼2308室学生处)
        联系人:钟逍彬 老师
        电话:0663--2291136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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