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V1
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
随着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然而,有些学生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时还款,这时就需要依靠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来获取必要的帮助。
一、救助对象
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的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人:
1.经济困难学生
2.因意外事故、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暂时性收入减少、丧失还款来源的困难学生
3.其他特殊困难学生
二、救助标准
1.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获得每年不超过3万元的还款救助。
2.因意外事故、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暂时性收入减少、丧失还款来源的困难学生,可以获得每次不超过1万元、每年不超过3万元的还款救助。
3.其他特殊困难学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案救助。
三、救助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救助对象需要向所在学校或县(市、区)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救助申请表》、银行收到的催款通知书、贫困家庭学生认定材料等。
2.审批:学校或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审,并拟定救助方案。
3.公示:救助方案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4.资金拨付:通过省级财政统筹拨付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打款到学生指定的贷
款账户。
5.跟踪督办:学校或县(市、区)财政部门对获得救助的学生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其按时还款。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时需填写真实信息,如虚假申报,将取消救助资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救助对象获得救助后,应当按要求如实报告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
3.救助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用于还款,不得挪用于其他用途。
结论:
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重要的帮助,对其顺利完成学业和开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保障社会公平和促进教育公平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希望学生们根据规定及时申请,珍惜此项政策,多为自己的未来奋斗,为社会贡献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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