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一、山东国家入学贷款如何申请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大学新生必须拿到通知书之后才可注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8月1日—9月10日,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办理地点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高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县(区)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6、签订合同一周后,登录支付宝账户(办理贷款时自动生成),修改密码,实名认证。
7、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
二、山东国家入学贷款的办理材料
如何还助学贷款1、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三、山东国家入学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1、《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2、《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第二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制订与贷款风险和管理成本挂钩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考核体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调动各级经办机构的积极性,确保应贷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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