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 | 具体事项 | 审批部门 | 工作日 | 所需提交资料 | 备注 |
一 | 向北京商务委提出申请 | 北京市商务委 | 60 | 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 2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章程修正案 4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批准证书复印件; 5企业权力机构决议; 6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7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 | |
二 | 北京商务委向上海商务委征询意见 | 北京市商务委 | 开具同意迁入意见函 | ||
三 | 上海商务委出具同意意见 | 上海保税区商务委 | 1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申请报告;2 企业权力部门决议或决定;3 企业成立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及变更事项的批准或核准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6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已有的最近的验资报告;7章程修正案;8 国税部门出具的《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歇业)申请表》、地税部门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清查结果表》复印件(核对原件);9迁入地审批部门批准文件和登记主管机关同意企业迁入的意见 | ||
四 | 北京商务委出具批复 | 北京市商务委 | |||
五 | 上海商务委缴销批准证书 | 上海保税区商务委 | |||
六 | 北京商务委领取批准证书 | 北京市商务委 | |||
七 | 向上海工商机关提交迁出申请 | 上海市工商局 | 40 | 1全部工商查档资料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3指定委托书4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定或决议5企业执照正、副本原件6章程修正案7补充说明 | |
八 | 上海工向北京工商征询意见 | 上海市工商局 | |||
九 | 北京工商回复意见 | 北京市工商局 | |||
十 | 北京工商核准迁入后企业名称 | 北京市工商局 | 7 | 发起公司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 | 须先确定新的 |
十一 | 北京工商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 北京市工商局 | 10 | 1全部工商查档资料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3指定委托书4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定或决议5企业执照正、副本原件6章程修正案7补充说明 | 准备租新的,且需出具房产证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和房屋租赁合同 |
十二 | 上海工商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上海工商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 | 上海市工商局 | 7 | 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 |
十三 | 北京工商接到上海工商移交的资料后电话通知企业,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 北京市工商局 | 10 | 1全部工商查档资料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3指定委托书4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定或决议5企业执照正、副本原件6章程修正案7补充说明8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 | 正式迁入,执照颁发后准备刻章备案。 |
十四 | 迁出所在地出具国、地税注销证明 | 上海浦东税务局 | 40 |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国地税正、副本原件 3、《注销(迁移)税务登记清票申请审核表》 4、《注销(迁移)税务登记清税申请审核表》 5、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6、《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交) | 具体事项须经过税务专管员办理,申请注销税务开始后企业不能开具发票 直到新的税务登记证办理完毕。 |
迁入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证。 需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及公章 再需核查企业近三年所有账务。 | 北京(朝阳)税务 (拟定迁往区域税务局) |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工商查档法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 3房屋出租合同复印件一份 到税局填写办理税务登记证表格。 | |||
十五 | 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申请注销海关登记 | 上海保税区海关 | 15 | 上海海关网站上下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销申请表,填写盖章后带好相关材料至注册地办理注销手续。 | 执照变更后30天内申请变更手续,变更开始无法办理进出口业务。 |
十六 | 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出具注销证明 | 上海保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5 | 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
十七 | 重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 北京朝阳质量技术 监督局 | 5 | “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 | |
十八 | 办理《统计登记证》正、副本 | 北京朝阳统计局 | 5 | 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 |
十九 | 迁出地迁出函,收回外汇IC卡 | 上海外汇管理局 | 30 | 1、书面申请(包括变更事项等) 2、外汇登记证 3、原审批机关有关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和变更后的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修订后的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 |
在迁入地重新申请 | 北京外汇管理局 | ||||
二十 | 北京海关申请登记 | 北京市海关朝阳分局 | 15 | 1、商务部门出具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申请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企业章程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9、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相关的材料。 | 完成方可办理进出口业务 |
二十一 | 重新申请《财政登记证》正、副本 | 北京市财政局朝阳分局 | 5 | 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企业代码证、公司章程原件和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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