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抵押权和承租权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抵押权和承租权是如何规定的
抵押权是指债权⼈对抵押物享有的权利,抵押权设⽴后,债权⼈取得抵押权。⽽承租权是指承租⼈对租赁物享有使⽤、占⽤和收益的权利,那么民法典抵押权承租权要怎样进⾏规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抵押权和承租权是如何规定
租赁物设⽴抵押权的,如果抵押权在出租前设⽴的,抵押权可以对抗承租权。如果承租物在出租后抵押的,抵押权不能对抗承租权。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抵押权设⽴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实现抵押权需要什么条件
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定的条件,在我国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条件:
(⼀)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按揭条件
抵押权的实现⾸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债权已届清偿期⽽未受清偿。
抵押权的⽬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允许抵押权⼈⾏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未受清偿为要件。但对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若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使债务⼈丧失期限利益时,债权⼈得即时请求债务⼈履⾏债务。债权受抵押担保,因债务⼈丧失期限利益,债权⼈因此亦可⾏使抵押权。
(三)债务⼈不履⾏债务。
倘债务已届履⾏期,但债务⼈履⾏债务,债权⼈的债权受清偿,抵押权即消灭,⾃⽆抵押权实现。
(四)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的原因所造成的。
债务不履⾏的原因是多⽅⾯的,有不可抗⼒的原因;有债权⼈的原因;有债务⼈的原因。“只有在因债务⼈⽅⾯的原因未清偿债务时,抵押权⼈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如因其他原因致使债务不履⾏的,抵押权⼈不能实现抵押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设⽴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所以抵押前设⽴了租赁权的,租赁权可以对抗抵押权。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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