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格证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册及证书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册及证书复印件
办上岗证
5.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证书复印件

XXXX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XXXX项目部
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书
工程名称                       
外施单位名称                   
外施单位人数                   
甲方:XXXX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XXXX项目部
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与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用工制度
1、乙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工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以及其它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持有北京市建委核发的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北京市建委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按甲方要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经年审]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要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3、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非北京户籍人员]需持有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北京市政府指定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凡因为乙方工人上述证件不全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自理。
4、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乙方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
5、乙方须保证本方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限于18~60周岁内。
二、安全生产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乙方应通知甲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乙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程标准。
4、乙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外地来京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5、乙方必须遵守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6、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Ⅰ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各工种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接受培训持证上岗。
2)乙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3)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5)乙方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Ⅲ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乙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3)乙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4)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入场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Ⅳ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1)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乙方的中标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经理部验收。
3)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4)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5)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和中毒事故。
6)乙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给予处罚。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
三、安全防范
1、乙方要对所有负责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妨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乙方的专业分包队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
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甲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4、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检测报告。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机件等。
6、乙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
7、乙方应按规定每100人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四、消防保卫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稽查;对甲方所签发的所有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3、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五、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1、严格遵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整体的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3、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必须遵守治安防火十不准,如乙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予以200~10000元的处罚。十不准:1)不准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的物品和打架斗殴;2)不准偷盗国家、集体和他人财物;3)不准蓄意破坏集体财物;4)工程内不准私自住人,宿舍内不准私留非施工人员夜宿;5)不准容留包庇违法犯罪人员,不得把宿舍作为自己犯罪窝点;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火要开动火证,不准私自用火;7)不准把消防器材挪作它用;8)不得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9)不准私自用电热器具;10)不准用煤火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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