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明珠俱乐部的规则与条款
南航明珠俱乐部的规则与条款
一、 会员资格
1. 凡年满12周岁并同意接受"南航明珠俱乐部"规则和条款的自然人,均可免费申请成为"南航明珠俱乐部"会员,除非申请人所在国的法律明文禁止。
2. "南航明珠俱乐部"不接受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也不受理数人联合申请或同一人多次申请。
3. 申请人必须仔细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其中加*项为必填项)。
4. 会员卡仅供会员个人使用,不得转让。
5. 会员必须依据南航明珠俱乐部的规定行使会员权利,若会员误用或滥用会员权利、假报有关信息时,"南航明珠俱乐部"可于事先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终止会员资格并收回会员卡,同时作废已累积的全部里程积分,南航将不负任何的赔偿责任。
6. 里程帐户(卡号)管理
(1)申请会员资格获准后,每个会员将拥有且仅可拥有一个里程帐户(即会员卡号)。南航不接受重复申请并保留对重复帐户进行清理或删除的权利。
(2)如果一个会员同时拥有多个明珠里程账户,会员可以指定最终使用的卡号,其它卡号信息将合并到指定卡号中。
(3)会员申请卡号合并后,转出里程的卡号将不能再使用,南航明珠俱乐部有权从系统中删除转出卡号。
(4) 如果会员选择将低级别卡合并到高级别卡,低级别卡号带来的飞行记录将不能享受高级别卡号的精英里程,且只有当前资格年度的飞行记录才能参与本资格年度的金银卡级别计算;如果会员选择将高级别卡合并到低级别卡,低级别卡则无法继续得到高级别卡的精英级别。
(5) 会员必须到南航指定售票处办理身份认证,方可在明珠网站上使用以下服务项目:(为他人进行)机票兑换,(非航空)奖励品兑换,受让人管理、服务定制、添加或修改证件号码。
(6) 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要求
会员本人办理,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明珠会员卡原件、复印件,并提
供会员本人中国境内手机号码(移动、联通或电信手机均可)或作为接收密码的安全联系信息。
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证件,还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 里程累积
1. 南航明珠俱乐部以"里程"作为累积单位,里程累积的基本计算单位为公里。
2. 里程从您入会之日起开始累积。入会日期以邮寄申请表寄出的邮戳日期或在网上申请成功提交申请表的日期为准。
3. 2010331日起,南航明珠俱乐部的里程自入账当月起有效期为36个月(特殊指定有效期的里程除外),在有效期内没有发生兑换的里程到期将自动清零(例如,会员在201041日入账10000公里里程,其有效期设至2013430日。会员在此日期前如仅使用了6000公里,则剩余4000公里到期后将自动清零)。
4. 里程帐户仅供个人进行里程累积。
5. 用里程兑换的奖励机票不可参与里程累积。用里程兑换的奖励升舱、因参加南航促销活动获赠的奖励升舱、非自愿升舱均按升舱前原舱位进行里程累积。
6. 航空公司雇员、旅行社代理或导游等使用的免票或旅行折扣票不可进行里程累积。
7. 专、包机不累积里程,挂有CZ航班号的南航两岸直航包机除外。
8. 无论是自愿或非自愿转乘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如果您最终乘坐的航班不在明珠会员可累积的范围之内,该次航班则不可进行里程累积。
9. 会员的累积里程将登录其本人的里程帐户,不同个人的里程帐户不得合并使用。
10. 为保证会员获得的里程能准确及时地登录到其帐户中,会员应按会员手册中里程累积办法执行。
11. 请保留您所有的里程登记资料(包括机票/电子客票行程单复印件和登机牌原件、合作伙伴消费帐单等),以便您进行里程的核对查实。
三、 里程兑换
1. 里程累积首次达到10000公里,即具备兑换奖励的资格。
2. 使用里程兑换的奖励机票或奖励升舱需按特定的订座舱位进行预订和兑换,该舱位的座位数将受航空公司的运力控制所限制。
3. 婴儿和儿童的兑换标准与成人的兑换标准相同。
4. 奖励机票/升舱不适用于担架旅客。
5. 如奖励机票/升舱涉及(例如无人陪伴儿童等),会员须遵照航空公司规定流程申请办理,服务费由旅客自行负担。
6. 奖励机票退票分自愿退票和非自愿退票两种,除《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规定的非自愿原因外,其余原因均为自愿退票。
7. 为了确保您的里程不被盗用,请在领取奖励机票或办理奖励升舱时提供以下证件:
奖励为会员本人使用,需提供:会员的明珠卡原件、会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有会员本人签名);
奖励转让他人使用,需提供:会员的明珠卡复印件、会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有会员本人签名)、乘机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他人取票时,除提供以上证件,还需提供取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 奖励机票自始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完全未使用的奖励机票自填开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9. 奖励机票遗失不补,也不退还里程。
10. 对于已扣减里程但未出票的奖励机票,会员必须在航班起飞之前向南航销售(95539)提出退票申请;申请获准后,南航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里程退还。如果在航班起飞之后提出,则里程不予退还。
11. 对于已出票的奖励机票,会员必须在奖励机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和办理退票,过期奖励机票不接受办理。
12. 申请奖励机票退票时,乘机人必须出示未使用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或纸质客票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为他人代办,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明珠卡或会员卡号,方可办理退票手续。
13. 其它未列明的运输条件同正常付费机票。
四、 会员等级
1. 南航明珠俱乐部共有三个会员等级,从高到低分别是:南航明珠金卡、南航明珠银卡和南航明珠普通卡。
2. 每年的11-1231日作为评定会员新级别的资格年度。
3. 南航明珠俱乐部将根据当个资格年度所累积的升级里程或升级航段来评定会员下一年新的会员资格。
4. 在下一年度提出并成功补登的上年度飞行记录将作为补登年度的升级里程和升级航段计算。
5. 金、银卡到期前,将根据上述标准重新计算上一个资格年度的升级里程和升级航段,如果满足级别标准,将获取对应的精英会员级别。
6. 金、银卡会员的升级标准和保级标准相同。
7. 南航明珠金、银卡的有效期为从金、银卡等级评定之当日起到第三年的228日(如资格评定当年视为第一年)。
五、 其他
1. 如因会员个人原因造成里程帐户密码丢失,导致里程被盗用等后果,"南航明珠俱乐部"将不负任何责任。
2. 所获奖励如因相关政府法律法规而应予课税/费(如燃油附加费、机场建设费等),由会员自行负担。
3. 南航明珠俱乐部为每名会员都设置了初始个人密码。会员得到初始个人密码后,必须进行更改。作为使用帐户里程的重要识别标识,个人密码将为会员里程帐户的安全性及私密性提供更加可靠的保证,请会员妥善保存自己的密码并不定期的变更。会员须确保不向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士透露此密码。明珠俱乐部承认每次通过密码发生的里程交易,如因会员向未经授权的人士透露其个人密码,或因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会员之个人密码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南航明珠俱乐部概不负责。
4. 南航禁止其明珠会员对其他明珠会员实施任何损害行为。对于呈报任何虚假、错误资料或其它由南航认定为不当的行为,如违反南航或本计划的其它合作伙伴、航空公司的规定,任何对南航职员不当或骚扰行为,或拒绝接受职员之建议等,均会导致取消会员帐户及该会员继续参加本计划的资格,已累积的里程积分及先前已开立但尚未使用的奖励机票也将失效。任何违反本计划规则及条款的行为,将导致明珠俱乐部会员或乘机人在任何时间被没收机票(包括旅行中),并须缴付涉及滥用机票已搭乘航段的全额经济舱、公务舱及头等舱机票票款。对此明珠俱乐部规则与条款的执行,南航保留在必要时采取法律行动,以追讨赔偿、律师费和诉讼费的权利。
5. 通讯地址如有变更,请主动及时通知"南航明珠俱乐部"更正;因地址错误导致邮件遗失或延误,本俱乐部恕不负责。
6. "南航明珠俱乐部"禁止一切里程买卖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7. 里程帐户的追溯有效期为六个月。如您对里程帐户的里程记录有任何疑问,请在记录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与我们联系;超过此期限,南航明珠俱乐部将不予受理。
8. 南航明珠俱乐部保留直接修改或终止其里程累积奖励计划的权利,且拥有会员卡的所有权。
9. 责任的免除和限制
如遇到不可抗力(地质灾害等)、计算机黑客袭击、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拥堵、供电系统故障、电脑病毒、恶意程序攻击及其它不可归因于南航的情况时,南航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会员利用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漏洞,损害南航或其他会员的权益,南航明珠俱乐部将终止该会员资格,取消已获里程,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如果南航发现有影响会员账户及信息安全的行为,南航有权对会员账户实施保护。必要时需会员重新验证身份方可继续使用账户。
10. 个人资料隐私权及其他事项
南航明珠俱乐部需要保存及管理会员的个人资料,仅用来进行里程的累积、兑换及信息的
运作管理及为会员提供服务和资讯之用。若会员未能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可能导致明珠俱乐部不能为会员提供明珠俱乐部会籍或有关优惠和服务。
所有个人资料均按南航明珠俱乐部资料隐私政策进行管理。机票退票规定
11. 本规则及条款与当地政府法规相抵触时,以当地政府法规为准。
12. 如本规则及条款的中文版本与其他语言版本有差异,以中文版本为准,若有任何争议,南航保留最终解释权。
13. 如发生法律纠纷,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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