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判决书样本
在现代⽣活中,离婚已经是越来越常见的事情了,两个⼈为了⾃⼰的利益很多时候都会请求法院判处更加合理的决策。那么这时候就会想要了解⼀下法院判决书的样本是怎么样的了。下⾯店铺⼩编就整理出⼀份样本来提供给⼤家参考⼀下。
法院离婚程序__市__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_法民初字第1133号
原告___(⼜名___),⼥,⽣于1982年2⽉8⽇,汉族,待业,住__省__市__镇__村8组13号。
委托代理⼈___,__法律服务所法律⼯作者。
被告___,男,⽣于1974年8⽉5⽇,汉族,职业,住址。
委托代理⼈___,__法律服务所法律⼯作者。
原告___与被告___离婚纠纷⼀案,本院于2006年10⽉13⽇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___独任审判,按照简
易程序于2006年11⽉6⽇公开开庭进⾏审理,原告___及其委托代理⼈___,被告___及其委托代理⼈___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___诉称,原、被告于1999年认识并相恋,2001年⽣⼀⼦取名___,2003年5⽉16⽇补办结婚⼿续。原、被告婚后经常吵架,感情不和,被告于2003年出⾛打⼯,原告为搞好关系于2004年与被告⼀起⽣活,在此期间原、被告夫妻关系更加恶化,经常打骂,原告被迫回家和⽗母⽣活在⼀起,⼦⼥⼀直与原告的⽗母⼀起⽣活,现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起诉请求⼈民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夫妻关系,⼦⼥由原告抚养,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原、被告夫妻感情⼀直很好,原告所诉不是事实,其起诉被告不能理解,故不同意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9年在外务⼯期间认识、恋爱并同居,2001年农历6⽉20⽇⽣⼀⼦,因原被告长期在外务⼯,⼉⼀直随原告的⽗母⽣活。2003年5⽉12⽇在婚姻登记机关补办婚姻证。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有VCD机⼀台,⽆共同存款、债权债务。原、被告婚后初期感情较好,但从2004年以来,由于被告长期在外从事职业,原、被告相聚时间较少,逐渐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上述事实,有当事⼈当庭陈述,结婚证,照⽚,__村民委员会证明,证⼈证⾔等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后由于⼯作关系,长期分居两地,聚少离多,⼜未注重沟通交流,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疏远以致出现裂痕,经本院调解和好未果,现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其离婚请求本院予以准许。⼦⼥长期随原告的⽗母⽣活,原告要求⼦⼥由其抚养,对⼦⼥的健康成长有利,本院予以⽀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六条、第三⼗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准许原告___与被告___离婚。
⼆、婚⽣⼦随原告⽣活。
三、共同财产VCD机⼀台归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400元,合计4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起⼗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当事⼈的⼈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费⽤(⾦额与⼀审同)。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内仍未预交诉讼费⽤,⼜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动撤回上诉处理。双⽅当事⼈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上诉后⼜撤回的,本判决发⽣法律效⼒,当事⼈应⾃觉履⾏判决的全部义务。⼀⽅不履⾏的,⾃本判决内容⽣效后,权利⼈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申请执⾏的期限,
双⽅当事⼈是⾃然⼈的为⼀年,⼀⽅或双⽅是法⼈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该期限从法律⽂书规定履⾏期间的最后⼀⽇起计算;法律⽂书规定分期履⾏的,从规定的每次履⾏期间的最后⼀⽇起计算。
审判员___
⼆零⼀七年⼗⼀⽉⼆⼗⽇
书记员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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