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抗诉程序是怎样的
⼈民检察院不仅能够对刑事案件进⾏抗诉,对于民事案件,也是可以提出抗诉的,需要遵守抗诉程序。那么,民事诉讼中抗诉程序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中抗诉程序是怎样的
(⼀)抗诉的提出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抗诉的提出是指哪⼀级别的⼈民检察院对哪⼀级别的⼈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可以向哪⼀级别的⼈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民检察院对各级⼈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上级⼈民检察院对下级⼈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抗诉;地⽅各级⼈民检察院对同级⼈民法院已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不得直接提出抗诉,只能提请上级⼈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抗诉的⽅式
抗诉的⽅式是指⼈民检察院对⼈民法院的⽣效裁判提出抗诉采取的⽅式。⼈民检察院决定对⼈民法院的⽣效裁判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抗诉书是⼈民检察院对⼈民法院的⽣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法律⽂
书,也是⼈民检察院⾏使检察监督权引起对抗诉案件再⾏审理的法律⽂书。抗诉书中应载明:提出抗诉的⼈民检察院和接受抗诉的⼈民法院;抗诉案件的原审法院对案件的编号及其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抗诉的事实和理由;提出抗诉的时间。有证据的,⼈民检察院向⼈民法院提交抗诉书的同时,可以向⼈民法院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证据来源。
⼈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民法院应当再审,即只要⼈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民法院就应当直接进⾏再审,并不需要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三)对抗诉案件的再审
(⼀)接受抗诉及对案件再审时的法院的审级再审程序是⼀种补救程序,它不是每⼀案件都必经的诉讼程序,也不是⼀审程序、⼆审程序之外的三审程序,因此⼈民法院对抗诉案件进⾏再审不是增加了审级。⼈民法院接受抗诉及对案件再审时的法院的审级,主要是指⼈民检察院按照再审程序向哪级⼈民法院提出抗诉,由哪级⼈民法院接受抗诉并对抗诉案件进⾏再审。
(⼆)⼈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民法院应当再审,并应当通知⼈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民法院再审时,有责任通知⼈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以监督⼈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同时,由于案件是基于抗诉⽽进⾏再审的,因此,⼈民检察院也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使检察监督权得以完整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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