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实务复习题
检察实务复习题
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作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初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决定受理的案件线索在决定立案之前进行的分析判断和必要的调查活动。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授权,按照法定程序,采用诉讼手段及其他监督手段,对执法、司法和守法活动实施检察以及督促纠正违法的专门性国家活动。
检察制度:是关于国家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组织和活动的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的总称。
鉴定:是指检察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活动。
拘传:是指刑事诉讼中对未予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方式将其带到指定地点进行讯问的强制措施。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一种诉讼活动。
民事、行政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一部分,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的法律监督。3、搜查受理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并初步审查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受理:是指人民检察院接受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控告的诉讼行为。
派驻检察:为履行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职权,人民检察院依法在刑罚执行场所设置专门的检察机构全面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监管改造场所的正确实施。
起诉便宜主义:认为有足够证据证明确有犯罪事实,且具备起诉条件,但公诉机关斟酌各
种情形,认为不需要处罚时,可以裁量决定不起诉。
搜查是指检察人员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和可能隐藏犯罪或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所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项强制性的侦查行为。
刑事赔偿:即刑事损害赔偿,是指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给予赔偿。
刑事赔偿中的追偿制度:是指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向赔偿请求人赔偿损失后,对具有法定情形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的司法机关或其他主管机关,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在刑事诉讼中代行或者协助实行与诉讼有关的司法行为。
判断题(判断正误,对的写“对”,错的写“错”,每小题3分,共24分)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法律没有期限限制。(
被告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其申诉的期限应当是在收到决定书后,5日内 X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作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 )     
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案件线索,认为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应当制作《批准直接受理书》,连同有关材料,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或有关部门,并通知受害人(X
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同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法定抗诉条件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
对无罪羁押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各应当按照赔偿金额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对))
对于刑罚执行监督中的严重违法行为,经检察长批准,应当向违法单位或违法人员所在单位提出口头纠正意见。    (  )
对于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人民检察院可视案件情况派员出席法庭。(错 
犯罪嫌疑人肖某系某市人大代表,因涉嫌受贿罪,该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时,应直接报请该市人大常委会(人大闭会期间)许可。()
根据检察官法规定,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检察官不被免职、强迫辞职、辞退或者处分。(X)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时,可以要求复议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时,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不能再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应当执行检察机关的决定。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检察机关可以直接受理。()
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    (    )
检察官享有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的权利。    (   )
检察机关对扣押、冻结的财物,除了有提出检察意见权外,还有没收权。(错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检察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检察机关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   )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检察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损害的, 国家也当承担刑事赔偿责任。(X )
检察委员会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检察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对)
控告人如果对不予立案的通知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对)
律政司作为香港的检控机关,编制上属于行政系列,是香港政府管辖下的司法行政部门,是与法院平行的司法机关。(
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撤销原决定重新恢复侦查(X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X)
人民检察院具有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权。(X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直接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有困难的,可以向前述人员发出书面通知,由其提出书面意见。()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应当由检察长决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各项活动都应当依法实行监督,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   )
审查决定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的刑事案件中,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对
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可以依法建议同级人大常委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对)
实行公诉制度,必然要求职业检察官来充当公诉角。(对 
我国的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是分立的,彼此没有隶属关系。(
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虽然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但并不具有普遍监督的职能和权限,因此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法律监督,而是属于国家监督系统中的一种专门性法律监督。(对 
我国检察院设置,按行政区划、与法院设置对应。(
我国设置的专门人民检察院是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和派驻检察院。(X)
刑事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收取必要的费用。(  
刑事审判程序监督的范围,按审判程序分,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和死刑复核程序的监督;按案件性质分,包括对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监督。(
在举报线索初查的过程中,不得对被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     
中国早在商周奴隶制时代,便出现了监察活动和职司监察的官吏。(
追究错案责任指追究刑事责任,不包括给予检察纪律处分的方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不当或处理案件有错误时,有权纠正或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错误决定。(O )
三、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四、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不起诉的概念和种类。属于存疑不起诉中“证据不足”的情形有哪些?答: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作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分为;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即法定不起诉;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即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即存疑不起诉,其中,属于“证据不足”的情形有:(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事实要件
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有其他可能性的。
出庭支持公诉的基本要求。1.出庭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检察院及其指派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职能活动。概括起来,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基本要求是:  (1)讲政治。 (2)讲法律。要依法出庭、依法讯问、依法举证、依法质证、依法辩论。 (3)讲事实。要以事实为根据,事实求是,对案情既不夸大也不缩小。(4)讲证据。出庭支持公诉要以证据为中心,以证据证明犯罪。此外,还要注意讲文明、讲形象、讲策略、讲效果.
逮捕的条件。答:逮捕必须依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前提条件和事实基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应否逮捕的法律尺度,是捕与不捕的分水岭之一。(3)有逮捕必要。这是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较大,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分析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渎职犯罪案件;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每个要点2分,另外,视各要点展开论述的情况给分。)
分析在我国检察机关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出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的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检察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每个要点2分,另外,视各要点展开论述的情况给分。)
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目前检察机关的具体设置是怎样的?1最高人民检察院;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直辖市人民检察院;4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此外,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军事检察院属于专门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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