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大纲要求解读,命题方式与命题要点...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大纲要求解读,命题方式与命题要点提示,历年司法考试真题详解
一、法考大纲要求:
1、了解或理解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与组织体系以及各种诉讼参与人的概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性质以及各种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诉讼权利。
2、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以及主要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的规定。
二、重点
1、理解当事人在行使诉讼中的地位及诉讼权利,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的规定。
2、理解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行使诉讼中的地位及诉讼权利,熟患并能够运川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主要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的规定。
三、命题方式提示
1、考查当事人的范围及其权利。
2、考查有关单位当事人的法律其权利。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判断。
4、主要是考查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及不同的其他诉讼参与人享有的权利。
四、命题要点提示
1、诉讼参与人通常则分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两大类。
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1)被告人诉讼权利:提出控告;辩护权;最后陈述权;上诉权,申诉权;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有权提出反诉。
(2)被害人(公诉案件)权利:报案或控告的权利;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有权向检察院提出意见;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有权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诉;公诉转自诉;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没有上诉权,只有请求抗诉权和申诉权。
2、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根据案件的情况和诉讼的需要而参加诉讼的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他们在刑诉中不是独立承担诉讼职能的主体,但他们同样依法享有参加诉讼活动所必需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
(1)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2)诉讼代理人的委托: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都可以委托;另外,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委托。
(3)证人:证人的资格;单位不能作证;见证人不是证人;证人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优先性
证人的特点:①证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②证人必须在诉讼之外了解案件情况的人;③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五、历年司法考试真题详解
1、成年人钱甲教唆未成年人小沈实施犯
罪,钱甲委托其在邻市检察院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哥哥钱乙担任辩护人,小沈由法律援助律师武某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第25题)
A.钱甲被拘留后,钱乙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B.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钱乙
C.检察院讯问小沈时,武某可在场
D.如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可并案审
【参考答案】 A
【考点】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分案处理原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95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在本案中,钱乙并非律师,所以侦查阶段不能作为钱甲的辩护人,但可以作为近亲属为钱甲申请取保候审,故A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60 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钱乙作为钱甲的近亲属且属于检察院的现职人员,不能在侦查阶段担任钱甲的辩护人,公安机关无需将移送审查起诉的情况告知钱乙,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在场的不包括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的律师,C项错误。
《刑诉解释》第464条第1款规定,对分案起诉至同-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可以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不宜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的,可以分别由少年法庭刑事审判庭审理。若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但不能并案审理,D项错误。
2、某案件经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回应社会关注和保证办案质量,在案件由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前,基于我国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与上下级关系,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2017年卷二第65题)
A.最高法院可听取高级法院对该案的汇报并就如何审理提出意见
B.最高法院可召开审判业务会议对该案的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讨论
C.最高检察院可听取省检察院的汇报并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审查
D.最高检察院可决定检察机关在二审程序中如何发表意见
【参考答案】  CD
【考点】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组织体系、职权,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
【】【详解】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
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并可以直接参与指挥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故C项D两项正确。
根据《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1条和第8条规定,我国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人民法院的监督不是通过对具体案件如何审理的指导实现的,各级人民法院依照职权独立地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不应对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作出决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执行。下级人民法院也不应将案件在判决之前报送上级人民法院.请求审查批示。听取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汇报并就如何审理提出意见,违反了人民法院依照职权独立审判的原则,A项错误。
可以通过召开审判业务会议对审判业务进行指导但不能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通过召开审判业务会议进行讨论,这违反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B项错误。
3、在袁某涉嫌故意杀害范某的案件中,下列哪些人员属于诉讼参与人?(2017年卷二第66题)
A.侦查阶段为袁某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的翻译人员
B.公安机关负责死因鉴定的法医
C.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
D.法庭调查阶段就范某死因鉴定意见出庭发表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参考答案】  AB
【考点】  诉讼参与人
【详解】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诉讼参与人中的翻译人员既包括法庭审判阶段的翻译人员,同样还包括其他诉讼阶段的翻译人员,A项所述侦查阶段的翻译人员毫无疑问也是诉讼参与人,A项正确。
公安机关负责死因鉴定的法医属于鉴定人,B项正确。
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并非证人,而是作为侦查机关的公安机关的代表,不属于
诉讼参与人,C项错误。
法庭调查阶段就范某死因鉴定意见出庭发表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属于鉴定人,不是诉讼参与人,D项错误。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可分为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救济性权利?(2017年卷二第67题)
A.侦查机关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申辩自己无罪的权利
B.对办案人员人身侮辱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C.对办案机关应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犯罪嫌疑人有申诉的权利
D.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重,有提
出上诉的权利
【参考箸案】  BCD
【考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详解】所谓防御性权利,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对抗追诉方的指控、抵消其控诉效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A项辩护权属于防御性权利。救济性权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国家专门机关所作的对其不利的行为、决定或裁判,要求另一专门机关予以审查并作出改变或撤销的诉讼权利。
主要包括:(1)申请复议权。(2)控告权。 (3)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权。(4)申诉权。(5)上诉权。因此,对办案人员的人身侮辱行为,犯罪嫌疑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这属于救济性权利;对办案机关应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犯罪嫌疑人有申诉的权利,这属于救济性权利;被告人认为-审判决量 刑畸重,有提出上诉的权利,这属于救济性权利。综上,B项、C项、D项三项属于救济性权利,当选。
4、省B市检察院对蔡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立案侦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月后,蔡某被逮捕。蔡某委托程律师为辩护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第68题)
A.对蔡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应由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
B.监视居住期间,程律师与蔡某通信需经B市检察院许可
C.蔡某被逮捕后,程律师可向其核实行贿人的口供
D.B市检察院报请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时应及时告知程律师
【参考答案】 ABD
【考点】 辩护人的权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规定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73条第I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检规则》第111条第②款第3款规定,需要对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检察长审批后,连同案卷材料一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审查。对于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及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高检规则》第327条第1款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因此,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A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A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和第5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
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
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37条第1款、第3款、第4款的规定。因此,虽然在实践中会见权更为重要,但法律对会见权与通信权的规定是相同的,本案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与蔡某通信需经侦查机关即B市检察院许可,B项正确。
《 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故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才可以与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而逮捕后仍处于侦查阶段,律师不能与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C项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办案机关作出移送审查起诉、 退回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延期审理、二审不开庭审理、宣告判决等重大程序性决定的,以及人民检察院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B市人民检察院报请A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时应及时告知程律师,D项正确。
5、关于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2016年卷二第23题)
  A.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犯罪,由监狱进行侦查
  B.罪犯在监狱内犯罪并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应由监狱一并侦查
  C.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均应当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
  D.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应当由监狱提出建议书,并报法院审核裁定
【参考答案】  D
【考点】  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
【详解】虐待被监管人罪属于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高检规则》第8条亦明确规定,虐待被监管人案件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虽然A项中指出实施唐待被监管人犯罪的方法是指使其他被监管人,但这并不改变该犯罪应由检察机关侦查,而非由监狱侦查,即使这一犯罪发生在监狱中,A 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90条第2款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B项所述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并非发生在监狱中,不应由监狱侦查,B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第5款,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并非均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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