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控告申诉案件终结程序
浅谈控告申诉案件终结程序
作者:仇转正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26期
        摘 要 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今天,有许多来信来访人,有些人为了各种目的上访长达数年之久,面对这种情形,本文在控申部门角度,并结合本单位涉及到的一件长达5年的信访案件,探究一种控申终结程序,达到维护司法公信力并且实现司法为民的目的。
        关键词 举报 终结程序 诉访分离 司法救助
        作者简介:仇转正,宁夏西吉县人民检察院,研究方向:检察实务。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9-060-02
        一、马某某信访案情
        马某某与其他等人向检察院举报某村村干部涉嫌贪污问题。检察院侦查终结依法向法院
提起公诉,被告被判刑,对这一结果检察院向举报人及时进行了书面答复。马某某不服判决并多次上访,之后又向上级纪委、上级检察院进行举报,再次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原村干部有新的贪污犯罪事实,并将调查结果书面答复了马某某。马某某又向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继续反应问题,县检察院举行了公开答复会,邀请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县委、政府、人大、政协、主管政法的县级领导参加听证;邀请政法委、农牧局、宗教局、公安局、镇政府等有关主管部门参与答复;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加。至今举报人马某某仍旧不服。这样前后三次公开听证答复,省级检察机关前后两次批交县级检察院补充调查。
        二、引发长期上访的原因分析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        1.上访人的法律素养与专业人员法律素养的差距。信访人对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概念模糊,管辖范围不明确,众不清楚控申与一般信访、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受理问题界限关系,往返与各部门之间,反映的多个问题,其中八个是反映民生问题的,包括计划生育,林业政策方面,宗教矛盾,危房改造、低保不公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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