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公司员⼯薪酬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公司员⼯薪酬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随着社会⼀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动准则。想必许多⼈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烦恼吧,下⾯是⼩编为⼤家收集的代理记账公司员⼯薪酬管理制度(精选10篇),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代账公司成立条件 代理记账公司员⼯薪酬管理制度1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有效调动营销系统员⼯的⼯作积极性,促进公司营销业绩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条:考虑营销体系的特殊性,营销系统的薪酬体系有别于公司其他⼈员的薪酬体系,以增加对优秀营销⼈员的吸引⼒。
第三条:营销系统薪酬体系适⽤的员⼯对象包括:
从事终端业务⼯作的推⼴代表;
管理终端业务⼯作的推⼴专员;
管理销售渠道的销售代表;
管理销售渠道的销售主管;
销售分公司经理、销售部经理;
销售总监助理;
市场⽀持、销售⽀持等⼈员。
第⼆章:推⼴代表和推⼴专员
第⼀条:推⼴代表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从事店铺、超市等零售机构货品管理和推⼴的⼈员。
第⼆条:推⼴专员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管理推⼴代表的员⼯。
第三条:推⼴⼈员的基本⼯作内容为常规性的,通过程序化的⽅式进⾏管理,以减少这部分⼈的⾼流动性给组织带来的危害。
第四条:推⼴⼈员的薪酬结构:⽉薪(基本⼯资+绩效⼯资) + 奖⾦ + 福利保险
第五条:基本⼯资为保障其基本的⽣活要求,按⽉⽀付。
代理记账公司员⼯薪酬管理制度2
⼀、总则
第⼀条本公司为贯彻同⼯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资管理办法的⽬的,特制订本细则。
第⼆条凡本公司职⼯的⼯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应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资采⽤职务⼯资制,其体系如下(见图1):
⼆、⼯资等级标准
第⼀条本公司有关各级职位⼯资等级标准如下:(见表1)
第⼆条上表的⼯资不包括津贴及奖⾦。
第三条电脑操作⼈员、保卫⼈员、出纳员、成员材料收发⼈员、考勤计件⼈员职位的⼯资不得超过助理管理(⼯程)师以上(含)。驾驶员、宿舍管理员及现场操作⼈员(以上不含领班或组长)职位的⼯资以管理(⼯务)员以下为限。
第四条管理(⼯务)员职位以下⼈员,各公司可视其⼯作性质分级核定⼯资。
第五条⼯资调整后,若超过本职位最⾼⼯资,在未得到职位晋升的情况下,仍⽀给该职位的最⾼⼯资,其超过部分乘以12个⽉⼀次性发给。
第六条职位提升⼈员的⼯资不得低于原⼯资。
第七条新进⼈员⽆⼯作经历者、其⼯资核定标准如下:
⼀、男性部分:
1、研究所(研究⽣)毕业,6500元以上。
2、⼤学或学院毕业,6000元。
3、专科毕业,5600元以下。
4、⼯科职⾼毕业,专长与⼯作相同,4200元。
5、商科、农科职⾼毕业,专长与⼯作相同者,4000元。
6、⾼中及职⾼毕业、专长与⼯作不同者,3600元
7、初中毕业者,各公司⾃订。
8、⼩学毕业及⼩学⽂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订。
⼆、⼥性部分:
1、⼯科职⾼毕业,专长与⼯作相同者,2400元。
2、⾼中(职⾼)毕业,专长与⼯作不同者,2200元以下。
3、初中毕业者,各公司⾃订
4、⼩学毕业及⼩学⽂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订。
第⼋条新进⼈员有⼯作经验者,其⼯资增加标准如下(见表2):
津贴给付办法
第⼀条依据。
本办法根据本公司⼈事管理规则有关精神制订。
第⼆条津贴给付标准。
本公司对有关⼯作⼈员的各项津贴⽀给标准规定如下:
⼀、本公司职⼯的加班津贴:单位:元/⼩时)(见表3)
⼆、聘请⼈员的加班津贴标准:(单位:元、⼩时)(见表4)
三、夜勤、值⽇(夜)津贴标准:(单位:元、⽇)(见表5)
四、驾驶员每⽉加班费最⾼不超过1200元。
五、出纳⼈员职务津贴每⽉定为300元。
六、值班主管⼈员、领班(班长)职务津贴(单位:元、⽉)。值班主管:1000元;领班:700元;副领班:600元;班长:500元;副班长:400元。
七、特殊地区交通津贴。
1、市郊⼚区主管级(含)以下⼈员每⽉发给200元。
2、⾮市郊⼚区⼈员,因⼯作需要⽽在这个⼚区上班者(如守卫⼈员)。⼀班期间内按⽇⽐照⼚区⼈员发给,其细则由各公司⾃订。
第三条特殊⼯作环境津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标准,颁布实施,并向经营委员会上报备存。
第四条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外勤津贴给付办法
第⼀条适⽤对象。凡直接担任外勤⼯作的主管级(含)以下⼈员,其“⼯作项⽬”及“⼯作时均符合下列条件者,就依本办法发给外勤津贴,但协办⼈员如司机等不适⽤本办法。
⼀、⼯作项⽬:
营业类:
(l)直接销售外务⼯作(含营业场所)。
(2)配合销售外务⼯作:如签押、售后服务、接洽退税业务、包装材料回收等等。
2、资材类:
(l)进⼝性外务⼯作。
(2)关务⼯作。
⼆、⼯作时间:
因经办业务需要,每⽉总的外勤时间占应出勤⼯作时间⼀半(含)以上者。
第⼆条发放标准。
⼀、外勤津贴:主管级750元/⽉,⾮主管级500/⽉。
三、办理⽅式:
1、各部门主管⼈员审核⼿认为其“⼯作项⽬”及“⼯作时间”均符合规定者,签报总管理处呈总经理核准后发放。因⼯作性质变更不符合发放条件时,应⽴即签呈经理注销。
2、⾮为从事本办法规定的“⼯作项⽬”的⼈员,但其外勤时间符合本办法的规定者,可专门报请总管理处由总经理核准。
3、津贴⽣效⽇期:凡符合发放外勤津贴资格者,若为上半⽉调任该职,则以当⽉16⽇开始计算,下半个⽉调任者从翌⽉l⽇起开始计算。应注销发放外勤津贴资格者,⾃其⼯作变更⽇起停⽌发放。
第三条其他说明:
⼀、申请领取外勤津贴⼈员不得再报⽀加班津贴及其他职务津贴。
⼆、凡是已在效率奖⾦项⽬下考虑提⾼基数核给的外勤⼈员,不得再重复申报本项津贴。
第四条本办法经呈报总经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代理记账公司员⼯薪酬管理制度3
第⼀章总则
第1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的薪酬管理规定。
第2条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本制度所称⼯作⼈员是指公司所有⼈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作⼈员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作⼈员。
第4条公司设⽴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案以及特殊奖⾦发放等⽅⾯的评定、审议。
第5条本制度适⽤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作⼈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
第⼆章薪酬⽅式与适⽤范围
第6条公司的薪酬⽅式分为四种:⽉薪制、年薪制、谈判⼯资制和绩效⼯资制。
第7条⽉薪制适⽤于普通⼯作⼈员。普通⼯作⼈员的⼯资管理采取⽉薪制,根据⼯作⼈员的服务质量
按⽉考核发放。
第8条年薪制适⽤于各事业部和⼦公司总经理、核⼼副总经理。年薪⼯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年薪制的⼯作⼈员,其⼯资包括三部分:⽉⼯资、半年考核⼯资、年度考核⼯资,其⼯资⽐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
第9条谈判⼯资制适⽤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层管理⼈才,根据具体情况由⼈⼒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绩效⼯资制适⽤于实⾏上述三类⼯资制之外的其他⼯作⼈员。全部薪酬分为固定⼯资、绩效⼯资、⼯龄⼯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绩效⼯资制结构和内容
第11条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员的具体情况,确定⼯作⼈员的⼯资级别。
第12条⼯作⼈员的⼯资级别额度指固定⼯资和标准业绩⼯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者的⽐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资与标准业绩⼯资的⽐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资与标准业绩⼯资的⽐例为7:3;
普通⼯作⼈员级的岗位固定⼯资与标准业绩⼯资的⽐例为9:1;
第13条业绩⼯资:
业绩⼯资=个⼈标准业绩⼯资x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层⼯作⼈员业绩⼯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第14条⼯作⼈员的⼯龄⼯资。
本企业⼯龄⼯资计算标准:⼯作⼈员加⼊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年开始计算本企业⼯龄⼯资,每⼈10元/⽉,之后本企业⼯龄每增加⼀年,⼯龄⼯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为⽌,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作⼈员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期等原因⼯作时间不满12个⽉的,年终效益奖⾦按实际⼯作⽉数除以12个⽉折算。
第16条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31⽇以前离职的⼯作⼈员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离职时间以公司⼈⼒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绩效⼯资制⼯资级别
第17条⼯作⼈员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资级别,各个岗位的⼯资级别有⼀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作⼈员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第18条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作⼈员⼯作业绩、态度和能⼒综合得分决定⼯作⼈员岗位晋级或降级。
第19条⼯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作⼈员层。
第20条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第21条经理层分为a、b、c、d、e、f、g、h⼋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第22条普通⼯作⼈员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级⼜分若⼲档次,共28个档。
第23条⼯作⼈员岗位发⽣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试⽤期薪酬
第24条公司⼯作⼈员试⽤期⼀般为三个⽉,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
第25条⼯作⼈员⼊职后按⽉领取约定的试⽤期⼯资。
第26条试⽤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27条试⽤期⼯资由⼈⼒资源部与试⽤⼯作⼈员单独约定。
第六章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28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政副总和财务副总,⼈⼒资源部经理为执⾏副主席。
第29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向,⾏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标,⼈⼒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作会议。薪酬调整⼯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作⼈员⼯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资源部根据薪酬⼯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
第30条⼈⼒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薪酬发放⽅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
第31条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的发放⽅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
第32条⼯作⼈员固定⼯资、⼯龄⼯资发放时间为当⽉5⽇,⽉度绩效⼯资发放时间为下⼀个⽉5⽇,季度绩效⼯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个⽉5⽇。各部门必须在次⽉25⽇前将上⽉⼯资表报⼈⼒资源部审核。
第33条⼯作⼈员的超额任务奖⾦,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附则
第34条公司有权⾃主决定内部所有⼯作⼈员的⼯资关系、⼯资标准及其奖惩⽅案。
第35条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36条公司实⾏⼯资保密制度,个⼈不得透露本⼈⼯资给他⼈,也得向他⼈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37条本规定从20xx年9⽉1⽇起开始试⾏。
代理记账公司员⼯薪酬管理制度4
第⼀章总则
第⼀条:为使⼯作⼈员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律按本制度执⾏。
第⼆条:原则:
1、成⽴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作性质与特点,成⽴合理的分配⽅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作⼈员,以实现关键⽬标。
2、成⽴合理的⼯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业绩挂钩。⼯作⼈员收⼊不仅体现⼯作能⼒与所承担责任,⽽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成⽴积极的激励机制。⿎励⼯作⼈员提⾼⾃⾝能⼒,承担更⼤责任,从机制上激发⼯作⼈员的上进⼼。同时成⽴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作⼈员。
第三条:公司采⽤⽉薪制度,即每⽉发放⼯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分别缴纳各⾃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作⼈员。兼职⼯作⼈员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
第⼆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作⼈员薪酬由⽉薪资、福利、奖⾦组成。⽉薪资由基本⼯资、岗位⼯资、绩效⼯资、司龄⼯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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