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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03.17
【字 号】闽政办〔2022〕16号
【施行日期】2022.03.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17日
 
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升级鸿蒙系统步骤
  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着力构建“数据+服务+治理+协同+决策”的政府运行新模式,加快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信息化支撑,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
  (一)构建智能协同的业务应用体系
  1.打造一体化政务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制定实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总体方案,部署推进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流程再造等建设任务。支持莆田推进“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大数据公司,莆田市人民政府)
  2.提升经济治理能力。实施经济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宏观经济治理、投资项目、商品
价格等主题数据库,加强宏观经济运行、数字经济治理、要素市场构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双碳等领域的监测预测预警分析。推进“数字发改”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经济信息中心)
  3.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升级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加强与省公共信用平台、重点行业监管系统的对接应用。建设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建设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打造全链路疫苗(药品)追溯监管体系。(责任单位:省审改办、数字办、市场监管局、药监局,省大数据公司)
  4.提升社会管理能力。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深入推进“雪亮工程”、智慧公安、智慧检务、智慧司法建设。建设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逐步实现案件电子信息的网上流转和办案协同、政法信息的共享交换和工作协同、司法便民的数据支持和服务协同。(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司法厅,省法院、检察院,省大数据公司)
  5.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中国福建”等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优化,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网好办”,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建设。推进“跨省通办”、“一件事”套餐服务。推进惠民利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服务。加快建设“数字第一家园”一体化服务平
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数据共享及系统优化。(责任单位:省审改办、数字办、台港澳办,省直有关单位,省大数据公司)
  6.提升数字生态管理能力。迭代升级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省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构建海洋渔业数据资源中心,推进海洋数据资源采集、共享和开放。(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海洋渔业局,省大数据公司)
  7.提升政务运转效能。整合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团等部门办公系统,打造公务人员工作统一平台,形成跨层级、跨部门协同高效的内部办公总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移动协同办公平台,推行“掌上办公”。(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省直有关单位,省大数据公司)
  8.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建设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省应急指挥中心,完善应急通信网络和感知网络体系。(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直有关单位,省大数据公司)
  (二)构建集约高效的基础平台体系
  扩容升级福建省政务信息网,统筹整合省电子政务外网、无线政务专网、省直部门和设区
市专网,并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上下贯通。深化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业务协同,构建一个“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的数字福建政务云计算体系。开展省政务网络中心机房迁移,构建同城双活平台。建设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构建公共应用组件,支持政务服务应用系统标准快速开发部署。(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省经济信息中心,省大数据公司)
  (三)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规则体系
  建立信息系统整合标准,构建源代码、算法与数据结构管理规范标准,健全政务数据采集、治理、共享与服务及安全保障技术规范。制定政务服务相关业务规范和制度。修订《福建省数字福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统筹全省电子政务资金投入。出台《福建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审改办,省大数据公司)
  二、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
  (一)全力办好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持续办好峰会开幕式、主论坛、分论坛、成果展等各项活动。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数字产品博览会。同期举办福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大
会、数据要素与数字生态大会、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交流会,推动更多领军企业、优质项目、高端人才在我省对接落地。(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网信办,福州市人民政府,省贸促会,省直有关部门,省大数据公司)
  (二)实施数字化转型支撑服务生态培育工程。培育引进一批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探索建立公共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专业化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完善提升全省数字化应用场景开放创新平台,搭建“政府搭台、社会出题、企业答题”的场景挖掘和转型供需对接平台。(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科技厅、工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深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建设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培育60家以上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20个以上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推进厦门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数字办、通信管理局,厦门市人民政府)
  (四)大力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加快推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领域数字化转型,实
施“数字农业”“智慧林业”“智慧海洋”“智慧供销”工程,创建10个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和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力争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突破375亿元。(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发改委、数字办,省供销社)
  (五)纵深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建设安踏一体化产业园、九牧王智慧物流园2个跨行业、跨区域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健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引导传统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加快推动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进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改委、数字办、工信厅、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六)实施数字技术创新突破工程。优化和创新“揭榜挂帅”等组织方式,集中突破集成电路、工业软件、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突破智能制造、数字孪生、城市大脑、边缘计算等集成技术。实施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力争全省数字经济领域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5万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信厅、知识产权局)
  (七)实施优质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培优扶强工程。开展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瞪羚”企业征集遴选,争取更多企业列入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录。开展2022年数字技术集成应用场景征集、遴选和发布,加大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开发力度,支持省内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参与建设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数字生态、智慧医疗、智慧海洋等示范应用工程。(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科技厅、工信厅、教育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卫健委、海洋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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