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五中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12个班,共计540人。
入学范围及条件
招收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居住地符合以下范围:有合法房产的居民子女。
招生时间安排
关注学校公众号,招生时间的相关通知。
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填报相关信息,扫描或拍照上传证明材料(房产证)、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双方)、儿童预防
接种证等。
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完整。学校将进行核实确认,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请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首次登录平台后,请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儿童监护人可在家长怎么给孩子申请健康码规定之间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到学校一楼报名点,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4、学区内同一套房产只能供一户家庭在一个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用以申请学位(含申请转学)一次,不能重复申请,同一户家庭有多个子女的可不受此限制。如果学位申请人(指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及申请转学插班的学生)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屋申请,则该房屋同一年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且房屋一旦被锁定,在锁定期间将不能再用于申请学位。
5、如需进入学校,请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测温,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6、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资格审核
1、网上审核。网上报名后,县教体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将对上传的报名信息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2、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需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
3、凡招生中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县直学校不再接收其子女入学,并将虚假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视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殊情况说明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凭证明材料申请入学:
(1)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缴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学校组织人员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确认。
(2)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若父母没有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凭相关证明材料,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①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并查实的。
④孤儿。
(3)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4)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5)享受城市低保、主要监护人有重特大疾病等家庭贫困学生,按住房就近优先安排入学。视障、听障残疾儿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中、重度智障残疾儿童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所属片区学校随班就读。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体局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2、下列条件,不作为我校入学条件:
(2)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租赁住宅等用房,不作为入学房产。
3、其他。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原件等材料。经学校同意
后,报县教体局审批。
阳光分班
学生录取后,学校将实行阳光分班,届时抽取部分新生家长现场全程监督。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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