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6.02
【字 号】市政发〔2022〕13号
【施行日期】2022.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经济运行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西安市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西安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保障和稳住市场主体
  (一)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国家和我省要求,加快制造业等6个行业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同时,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
及时准确受理核准留抵退税申请,保证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加强金融政策支持。组建注册资本100亿元的市级担保集团,用好50亿元抗疫恢复发展基金,对小微企业倾斜支持;充分发挥西安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增信基金作用,力争“银担分险”业务总规模突破10亿元。将普惠小微贷款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提高到2%。加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力度,力争贷款金额达到33亿元。实施科技型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补助政策,对合作担保公司给予不高于2000万元的担保补助。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预算尤其是市级专项资金预算下达速度。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余和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扩大联合体招标和
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将预留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份额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在年初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对一般性支出再压减5%,严格控制政府机关运行成本。(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加强要素保障。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建立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生产物资“接泊点”“中转站”。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打通物流瓶颈。对承租市、区县(开发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有关政策减免3—6个月租金。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水电气“欠费不停供”,设立6个月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以区县、开发区为单位统计小微企业清单和用电量,打包参与新能源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清理整治,确保减负降费政策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五)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市级领导包抓联系制度,全力推进553个市级重点项目建
设,加快手续办理,强化要素保障,确保新项目应开尽开、多开快开。国家和省、市“十四五”重大项目提前到2022年开工的,在前期费、配套资金、要素保障方面予以重点倾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物局等)西安疫情什么时候解封
  (六)用好政府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抓住国家扩大专项债支持领域的机遇,积极策划一批新基建、新能源项目。将各部门项目储备、申报、资金及试点争取结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考核办,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大外资引进力度。引导外资投向我市装备制造等鼓励类产业领域,对外方当年直接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实际进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跨国并购、股权转让、外资企业以资本公积金或留存收益转为注册资本,形成直接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形成直接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或外资开放式创新平台)、全球研发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市投资局、市科技局)
  (八)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落实“西安REITs10条”支持政策,加快已签约的3个基础设施R
EITs项目发行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对于成功发行的,按发行规模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广泛参与交通、能源、水利等我市“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项目以及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安居集团、西安水务集团)
  三、提振消费市场活力
  (九)政企合作促进消费。通过联合举办主题促消费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强与重点商贸企业合作,提振消费市场。鼓励商贸企业参加消费促进年活动,企业同期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的,按照活动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激发会展消费潜力,对线下消费类展会,按展会面积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2022年6月至9月份,发放1亿元汽车专用消费券,对居民个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
  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并在西安市登记挂牌的,给予每辆汽车一定补助,先到先得,领完为止。对购买一、二级能效家电的,按照实际购买价格分档给予补贴,单件商品最高补贴1000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十一)支持“户外经济”“夜间经济”发展。允许大型商贸企业利用门前硬化广场等,有序开展户外促销。允许具备条件的商业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在夜间规定时间段外摆经营,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依托特商业街区举办主题室外活动,促进文商旅体跨界融合,提升夜间经济活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促进平台经济有序发展。落实国家、我省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平台企业在西安设立研发机构,并积极申报认定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对于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认定,对于评价为“优秀”的按规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互联网百强企业在我市设立全国或区域总部,且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平台企业扶持创业者,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的,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每户电子
商务平台企业或市场化创业服务机构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四、推动外贸保稳提质
  (十三)加强外贸外资企业经营保障。建立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企业运营动态,科学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确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名录,做好生产、物流、防疫等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局)
  (十四)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研究用好RCEP成员国关税减让、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等,深入挖掘中欧班列集结能力和回程潜力,鼓励创新、绿、高附加值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对在西安注册的整车生产企业扩大出口规模的给予一定奖励。对年出口额300万元以上且实际缴纳出口信用保险费2万元以上的我市外贸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金额的35%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五)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指导跨境电商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支持符合
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取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在2022年以跨境电商方式发运进口商品所产生的国内段快递费用,按照3元/单的标准给予发货企业补贴。对我市汽车平行进口和二手车出口企业,2022年度每进、出口一辆车奖励3000元,每户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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