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小说专题训练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含答案)
小说专题训练-------魔幻现实主义小说
二手烟蚂蚁庄园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人间王国(节选)
[古巴]阿莱霍·卡彭铁尔
很快传来了可怖的消息:毒物已进入宅院。一天下午,鸡鸣庄园的主人吃了一个鸡蛋卷之后,好好儿的突然栽倒。这个消息还没来得及传到邻近的庄园,又有几个庄园主中毒而死。总在伺机进攻的毒物潜伏在小桌上搁着的杯子里,隐藏在汤锅、药瓶、面包、酒、水果和盐里。不祥的钉棺材声随时可闻,送葬的队伍随处可见。恐怖正扼紧人的喉咙,使人形销骨立。绿、黄、无的毒物继续像蛇那样爬行,或经由厨房的烟囱落下,或从紧闭着的门的缝隙里钻进屋内,犹如一株寻阴影并使物体变成阴影的不可阻挡的藤。
庄园主们惶惶不可终日,因不敢喝井水而以酒止渴,整天喝得醉醺醺的他们对奴隶们严刑拷打以追问究竟。可是毒物仍在造成大量死亡,人、畜均不能幸免,无论是祈求、许愿、医生的告诫,还是一个会妖术、能除病的英国水手所施的法术,都不能制止死亡的秘密挺进。在圣灵降临节的那个星期天,勒诺芒·德梅齐太太吃下一个特别诱人的柑子之后不久(过于殷勤的果枝把那柑子直送到她面前让她摘取),就
匆匆忙忙地咽了气。整个平原已宣布了戒严,太阳下山后,只要发现有人在田野或房屋附近走动,就当场用火撂倒。法兰西角的驻军列队在大街上耀武扬威,可笑地叫嚣要严惩那个抓不到的敌人。
一天下午,“罗圈腿”被拷问,主人威胁说要把火药塞进他的屁股。“罗圈腿”只好开口。他说,成了拉达祭礼祭司的麦克康达尔,几次被真神召去并被赋予奇特的法力,成为司毒药的神;另一个世界的主宰赋予他绝对的权威,指定他担当消灭白人并在圣多明各岛建立一个自由黑人大帝国的使命,他已宣布要打一场灭绝战;成千上万的奴隶信奉麦克康达尔,谁也阻止不了毒物的前进。气恼点燃的火药炸飞了那个嘴封得不紧的黑人的肚肠,一个信差被火速派往法兰西角。当天下午,所有能出动的人统统出发,去追捕麦克康达尔。
一月份的一个星期一,北部平原各庄园的奴隶们拂晓时开始进入法兰西角。他们由骑着马的庄园主和管家们领着,后面跟着荷实弹的卫兵,慢慢地走进大广场;广场上,军鼓敲打着庄严的节拍。几个士兵把一捆捆干柴堆放在一根坚木树的木桩周围,另外几个士兵把一个火盆里的火拨旺。教事会主事和总督、法官、国王的官员们全都坐在放在教区大教堂门廊里的高高的红扶手椅里,靠一顶用斜撑和长竿支起来的办丧事用的布篷遮阳。轻巧的阳伞在阳台上晃动,就像窗台上放着的欢快摇曳的花朵。拿着扇子、戴着露指手套
的太太们如同坐在大剧院一个个包厢里那样高声交谈,因为激动而改变了说话的腔调。广场上越聚越
多的满身汗水的黑人在等着专为他们准备的一出戏;对于黑人来说,那真是一出奢靡、铺张的戏,当局为此花费了一切该花的钱。因为这一次不仅要让黑人为学到一点东西而付出代价,而且要用火来教训他们;为了使黑人牢牢记住,还点了不少价格昂贵的彩灯。
突然,所有的扇子同时合拢。军鼓队后面一片肃静。腰里围着条纹短裤的麦克康达尔正向广场中心走去。他被一道又一道的绳索捆绑,又黑又亮的皮肤上布满落下的伤痕。庄园主们扫视着奴隶们的脸,黑人们现出一种恼人的无动于衷的神情。
白人们哪里懂得黑人的事情。麦克康达尔在他的变形周期中曾多次加入昆虫的秘密世界,长出许多对足、四个鞘翅和长长的触角,作为对他缺一条胳膊的补偿。他曾变作苍蝇、赤蜈蚣、蛾子、白蚁、意大利狼蛛、七星瓢虫和绿光闪闪的萤火虫。到了关键的时刻,绑在麦克康达尔身上的绳子会因那个身体的隐遁而在一刹那间仍保持着人的轮廓,然后顺着木桩滑到地上,麦克康达尔则会变作嗡嗡叫的蚊子,落到军队统帅的三角帽上,看着白人惊慌失措而暗自好笑。主人们哪里知道这一切,所以他们花了那么多钱搞了这一幕;不过这不会奏效,只能表明他们没有办法对付被伟大的洛阿神施过涂油礼的人。
麦克康达尔被捆在柱子上。刽子手用钳子夹起炭火。总督用前一夜对着镜子反复练习过的姿态抽出利剑,下令执行判决。火苗升腾,朝独臂人身上舔去,烧灼着他的腿。这时,麦克康达尔吓人地挥舞起
他那没被捆住的残肢(尽管只是一小截胳膊,却显得那么可怕),用嗥叫般的声音念起奇怪的咒语,身躯猛地向前一倾。捆在身上的绳子落到了地上,黑人的身体腾空而起,在一些人的头上飞过,落进奴隶们组成的黑海洋。广场上响起同一个喊声:“麦克康达尔得救了!”
广场上一片混乱,喊声震天。卫兵们用托打着,扑向吼叫的人,广场上似乎再也容纳不下的大黑人纷纷爬向阳台。在沸天震地的嘈杂声和一片混乱之中,谁也没有看见麦克康达尔被十个士兵抓住,投进了火堆。因烧着了毛发而燃得更旺的火焰吞没了他最后的喊叫。当奴隶们平息下来时,火堆已恢复正常的火势——就像任何一个架着木柴燃烧的火堆一样。
1.本文和《百年孤独》都是魔幻现实主义的经典作品。请从不同角度谈谈魔幻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在本文中的具体体现。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城市的鸟
谢志强
又是红灯。足足一个钟头,我开的这辆小轿车不过行了半条街的样子。前前后后都是鸣叫的喇叭声。自行车、摩托车在汽车之间的空隙绕行。我知道要按时到达已经无望。我打开车内的收音机。交通台
小频频播报各条街严重堵塞的情况。好像我这辆车陷入了重围。
我的手脚发起痒来了。我一急,手脚就痒。我烦躁地挠着,像一个勤劳的农民侍弄土地,挠过的皮肤很快留下一道道红的线条。前边的司机索性走出车门,伸展着肢体。显然,一时片刻车前进不了。
我钻出了车门。望着前前后后整条街停满的各种颜的车辆,我想起小时候看着地面蚂蚁搬家的繁忙景象。我的手时不时地抓挠着胳膊的痒处,仿佛爬满了蚂蚁。这时,我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我一惊,循着声音,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
他是我中学的同窗,同在一座城市,却有近八年未曾谋面了。他西装革履,手插在裤袋里。我欣喜地奔过去——仅隔了五六辆车的距离,他却没伸出手接迎我的手。我闹了个没趣,心里直犯嘀咕,我闻知他生意场上春风得意,是不是不把我放在眼里。
我说:“你发福多了。”
他像心事重重,说:“是吗?可你没变。”
我注意到他插在兜里的手,好像很费力。我记得他的汗毛很密很黑很粗。现在,他抬起手,袖子缩起来,我几乎惊讶地喊出来,拿着烟的手在空中滞停了一下。我看见的是鸟爪。或者说,类似我曾闻说的鹰爪,指甲尖而弯,暴露出的手腕部位,不是汗毛,而是羽毛,千真万确的羽毛。
他的脸顿时涨红。我没回避我的所见。我说:“你的手怎么啦?”
他茫然地说:“我早晨开车出来,到现在不过穿了三条马路,比步行还要慢,对方等着我,可想我急成什么样……我的手臂汗毛本来就浓,可也不至于成这样呀!”
我本能地瞧瞧自己的胳膊——我的衬衫袖子卷着。我说:“见鬼!”
我挠过的皮肤,像是松过土的庄稼一样茁壮地成长了,汗毛——不,是迅速地像他的手腕长着的羽毛那样生长啦!而且,我的身体像有股气流托举着,渐渐轻盈起来。我掩饰似的仰望着城市空旷的天空。
我突然发现远处的车已开始蜗牛似的爬动。我说:“回头再见。”
他急迫地扭转身,往他的那辆车奔跑。他摆动着双臂,渐渐地,那双臂改变了姿态,竟然像翅膀一样扇动起来,可能他的身体过重,犹如巨鸟需要一段助跑那样,他的脚随之
离开了地面。
我说了声:“不好。”顾不得我自己的那辆车,我追过去,想趁他未曾飘飞时拉住他——无论如何,一旦坠下来,后果不堪设想。可是,我没跑出几步,就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腿了,它们脱离了地面。我
就像一个氢气球,双手不由自主地扑扇起来。随着手臂的划动,我跃过车顶,一会儿,我已经能够鸟瞰整个街面车辆堵塞的壮观景象了。在我的前后左右,飞翔着许多与我一样振翅翩跹的男女,他们的彩不同,姿势不同,唯有脸上的表情是统一的——一种难以名状的巨大惊愕!
2.魔幻现实主义创作的原则是“变现实为幻想面不失其真实”。作者使用了哪些手法使小说显得魔幻神奇?为什么又给人“真实”之感?请简要分析。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有人弄乱这些玫瑰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由于是星期天,而且雨也停了,我更想拿一束玫瑰送到我的坟上去。有红玫瑰、白玫瑰,都是她为了装饰祭坛和编花圈而栽种的。这个冬天使人感到郁闷而不安,使得早晨的天气也阴沉沉的。这使我想起了村民们埋葬他们的亲人的那座小山。那里荒秃、无树,刚刚被刮过风以后突然又下起来的小雨冲洗过。现在雨停了,中午的太阳一定把山坡上的泥巴晒干了,可以到坟上去了。在那座墓里躺着我那还是个孩子时的尸体。如今它已经在大蜗牛和草根中间难以辨认了,破碎不全了。
从打我第一次想到祭坛上去拿最红最鲜的玫瑰花的企图失败后而不能再在房间里动弹的时候起,她就
那么专心致志。也许今天我能够去拿玫瑰了。但是灯光不停地眨,她从专注中醒来,抬起头,望了望放椅子的那个角落。大概想道:“又是风吹的。”因为在祭坛旁确实有什么东西咯吱响了一声,房间也摇晃了片刻,仿佛多少年来停滞在她心中的记忆的水面被搅动了似的。这时我明白了,应该等个新的机会去拿玫瑰,因为她望着椅子,还很清醒,能够感觉到我的手在她面前弄出的声音。现在我应该等待她过一会儿离开房间到隔壁去进行星期天的适当的、不可少的午睡。可能那时我才能拿着玫瑰出去,并在她没有回到这个房间、望着椅子之前赶回来。
上个星期天还要困难,我不得不等了几乎两个小时她才全神贯注。现在她显得焦虑不安,仿佛知道她在家里感受到的孤独气氛突然变得不那么强烈了,反倒心里不好受了。她拿着玫瑰花束在房间里转了几圈才把它放在祭坛上。然后她离开房间来到走廊,往里一拐进了隔壁房间。我知道,她是去油灯。后来,她再一次从门前经过时,我看见她穿着深
上衣和粉红长袜出现在明亮的走廊里,我觉得她还跟四十年前的那个小女孩一样。那时在这同一个房间里,她在我的床边俯下身来说:“现在已经给你支上了小棍,你的眼睛已经睁开,但没有神。”现在她还是那样,好像从那个久远的八月的下午起,岁月并没有流逝。就在那个下午,妇女们把她带进房间,让她看一具尸体,并对她说:“哭吧,他就跟你的一个兄弟一样。”她倚着墙,哭了,很听话,身上的衣服被雨淋得还湿着呢。
三四个星期以来,我一直想走到那些玫瑰那里去,但是她却坐在祭坛前看守着。她看守玫瑰的热情令人惊讶,她在那里住了二十年了。从没有见她这么认真过。上个星期天,她出去油灯时,我用最好看的玫瑰编了一束花。我从来也不曾离实现我的愿望那么近。但是当我回到椅子上去时,我又听见走廊里的脚步声,我赶快把祭坛上的玫瑰花收拾好了。这时我看见她举着油灯出现在门口。
她穿着深上衣和粉红长袜。但是她的脸上有一种东西仿佛是某种希望在闪耀。这时她不像二十年来在花园里种玫瑰的女人,也不是四十年后的现在这个又胖又老、拿着油灯回来的女人,而是像那个八月的下午被带到隔壁换衣服的那个小女孩。
我的鞋子在熄灭的炉边晾了二十年了,但是仍然带着那个下午粘上的硬泥巴块。有一天我去它们。这事是在他们把门封上、把面包和芦荟从门框上摘走、把家具带走之后。家具全被搬走了,只剩下角落里这把我一直坐的椅子。我知道,那双鞋是放在那儿晾的,他们离开家时根本没有想到它们。所以我才能去它们。
许多年后她回来了。时间过了那么久,房间里的麝香味早就和尘土味、干燥而轻微的小虫子味混合在一起。我独自在房间里,坐在椅子上等待着。我学会辨别腐烂的木头的声响,关闭的卧室里变老的空气的流动声。就在这时,她来了。她停在门口,手里提着一个箱子,头上戴着一顶绿的帽子,身上还是那一件从那时一直没有脱掉的棉布外衣。她还是一个姑娘,既不见胖,袜子里头的脚踝也不像现
在这么突出。她开门的时候,我浑身上下都是灰尘和蛛网。叫了二十年的蟋蟀在房间内的任何地方都不保持沉默。但是尽管这样,尽管我满身是尘土和蛛网,尽管蟋蟀突然后悔,刚到来的她年龄已经不同,但我还是认出了在那个八月的倾盆大雨的下午和我一起在牲口棚里摸鸟窝的那个小女孩。她就这样站在门口,提着手提箱,戴着绿帽,那副样子仿佛突然要叫喊,要说那次看见我仰面躺在牲口棚的草上、仍然抓着坏楼梯的横索时说过的话。当我把门整个推开时,合叶响了一阵,屋顶上的尘土哗啦哗啦地落下来,仿佛有人在屋脊上锤打似的。她站在明亮的门口,犹豫了一会儿,把上身探进屋,用冲着睡觉的人叫喊那样的声调叫道:“孩子!孩子!”我垂着双脚,挺直身板,静静地坐在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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