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的区属于什么级别
直辖市直辖市的区属于什么级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城市。
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中共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
直辖市同时也是许多国家的最重要省级行政区,此名称还被朝鲜、韩国、越南等汉字文化圈国家所采用。
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家级干部。
中国现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4个直辖市。
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即使在中国,大陆的直辖市和台湾省的直辖市(“院辖市”)也不同。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详见特别行政区),面积可以小至一个人民政府、一个市、一个镇、甚至一个村。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从而选出直辖市的领导人。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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