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纳社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单位缴纳社保的相关问题,《劳动法》第七⼗⼆条作了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都必须参加,⽤⼈单位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社保的,都是违法⾏为。《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劳动关系应订⽴劳动合同。”
⼀、单位缴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第72条规定:“⽤⼈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缴纳社会保险费。”
1、《》第三⼗⼋条第三项规定,⽤⼈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
2、《劳动合同法》第四⼗六条第⼀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第四⼗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年⽀付⼀个⽉的标准向劳动者⽀付。六个⽉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的,向劳动者⽀付半个⽉⼯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资⾼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三倍的,向其⽀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平均⼯资三倍的数额⽀付,向其⽀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不超过⼗⼆年。本条所称⽉⼯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或者终⽌前⼗⼆个⽉的平均⼯资。
4、如果⽤⼈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单位产⽣,
直辖市可向机构申请仲裁。
(⼆)职⼯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例。
(1)职⼯缴纳按上年本⼈⽉平均⼯资确定,上年不满⼗⼆个⽉的按实际⽉平均,新参加⼯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资的60%,不得⾼于上年全省平均⼯资的300%。
(2)缴费⽐例28%(企业20、个⼈8%),10%(企业8%、个⼈2%),3%(企业2Z%、个⼈1%),和按⼯资总额的⼀定⽐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应发⼯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待遇、、⽣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办理,享领和享有退休医保。
⼆、单位没有为员⼯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合法
⽤⼈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单位的⼀项法定基本义务,这⼀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予以确认。⽤⼈单位⼀切不缴纳或者不⾜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为均为法律所禁⽌的违法⾏为。⽤⼈单位的该违法⾏为,不仅违反了⾃⾝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且
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该⾏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现在社会出现了这样的⼀种现象,很多⽤⼈单位为节约成本,逃避法律责任,故意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所以在我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律法中,明确规定了⽤⼈单位必须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保就属于违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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