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直辖市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一项国家统计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对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提出综合要求。这一制度主要是对科学技术活动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以满足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
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统计内容包括科技机构和人员、科技经费投入、科技活动产出等方面。通过这些统计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可以了解科学技术活动的规模、结构和效益,评估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为制定科技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实施主体包括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各部门和各地区应按照制度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统计数据。同时,为了满足不同部门和地区的统计需求,各部门和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内容和统计口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统计报表制度。
在数据报送方面,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规定以年度报表为主,同时针对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企业、农业及地质水利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软件开发等企事业单
位实施五年为一周期的滚动调查。这样可以更全面地了解科技活动的动态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总的来说,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推动科技创新活动的健康发展,提高国家的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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