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亲测有效,详细攻略)
如何向最⾼法院提起申诉?(亲测有效,详细攻略)
转载⾃:刑事法律圈
编者按:
申诉制度是⼀项保障当事⼈诉讼权益和救济权利的重要制度,法律规定诉讼上的申诉可以向⼈民法院或⼈民检察院提出,⽽受理刑事申诉是最⾼⼈民法院承担的⼀项重要职能。
编者特针对向最⾼⼈民法院(含巡回法庭)提出刑事申诉种常见的问题作了整理,供参考。
最⾼⼈民法院(巡回法庭)
刑事申诉攻略
⼀、什么是刑事申诉?
刑事申诉是指对⼈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刑事案件中哪些⼈可以提出申诉?
当事⼈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对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可以向⼈民法院或者⼈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当事⼈是指被害⼈、⾃诉⼈、犯罪嫌疑⼈、被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三、是否在任何时候都能申诉?
不是。刑事案件应在刑罚执⾏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
如果可能对原审被告⼈宣告⽆罪的,或者原审被告⼈在刑罚执⾏完毕后两年内向⼈民法院提出申诉未予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案件的,可以不受两年申诉期限限制。
四、申诉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向⼈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的基本情况、联系⽅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原⼀、⼆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书。经过⼈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补充材料;申诉⼈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五、法院驳回申诉后,我还能继续申诉吗?
申诉⼈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民法院申诉。上⼀级⼈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六、最⾼⼈民法院受理刑事申诉的条件是什么?
最⾼⼈民法院受理的申诉案件,须是经过⾼级⼈民法院审查或者再审的案件。
(对于不服基层⼈民法院、中级⼈民法院⽣效判决裁定的申诉,应向⾼级⼈民法院提出,最⾼法不受理没有经过地⽅⾼级⼈民法院审查或者再审的案件。)
七、可以通过哪些⽅式向最⾼⼈民法院(巡回法庭)提交申诉材料?
只有京津冀鲁蒙的案件可以向最⾼法本部申诉,其他地区的案件应向相应巡回法庭申诉。
详情可咨询最⾼⼈民法院010-12368诉讼。
⼋、如到最⾼法本部提交申诉材料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是什么1.律师代理⾃然⼈到最⾼⼈民法院申诉,需要带当事⼈⾝份证原件。
2.千万不要⾛错地⽅!最⾼法申诉⽴案中⼼不在本部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的办公地点,⽽在朝阳区南四环肖村桥南顶路红寺村316号。
3.公共交通线路:乘坐地铁10号线、5号线、亦庄线到宋家庄站下车,转2路或39路公交车双庙站下车,步⾏500⽶即可到达。
4.注意最⾼⼈民法院和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不是每个⼯作⽇都对外接待,具体接待时间附后。
4.安检后凭⾝份证明到⼤厅⼊⼝取号机处取号,按⼴播提⽰到相应登记窗⼝进⾏办理,⼀案⼀表;⼀⼈多案的,应主动向登记⼈员说明;⼀⼈代理多案的,应分别出具每⼀案件的授权委托书。
5.填写登记表时应清楚、规范,任何⼈或单位不得有偿代书登记表。登记表三个⽉内有效,⽉初⽉末填写不受限制。
5.填写登记表时应清楚、规范,任何⼈或单位不得有偿代书登记表。登记表三个⽉内有效,⽉初⽉末填写不受限制。
6.初次来访⼈员递交登记表后不得随意离开,否则,经三次呼叫⽆⼈回应的,视为⾃动放弃接谈,六个⽉内不予登记。
7.对于下级⼈民法院正在审理程序当中的案件,当事⼈应向原审法院反映诉求。
九、最⾼⼈民法院(巡回法庭)申诉受案范围、邮寄地址等详细信息
▲图为最⾼法本部接待时间
最⾼⼈民法院本部(直接提出:北京、天津、河北、⼭东、内蒙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肖村桥南顶路红寺村316号
接待时间:星期⼀、⼆、四、五全天接待
星期三、六、⽇不接待
上午08:00-11:30 下午13:30-16:30
申请再审或者申诉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街9号最⾼⼈民法院⽴案庭诉讼服务中⼼登记四室,:100062。如需实地查询请到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肖村桥南顶路红寺村316号最⾼⼈民法院诉讼服务⼤厅办理。
第⼀巡回法庭(巡回区:⼴东、⼴西、海南、湖南)
地址:⼴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
接待时间:星期⼀、⼆、四、五全天接待
星期三、六、⽇不接待
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6:00
申请再审或者申诉材料邮寄地址:⼴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最⾼⼈民法院第⼀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518000。
第⼆巡回法庭(巡回区:辽宁、吉林、⿊龙江)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
接待时间:星期⼀、⼆、三、四全天接待
星期五、六、⽇不接待
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
申请再审或者申诉材料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最⾼⼈民法
院第⼆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110179。
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区浦珠北路88号
接待时间:星期⼀、⼆、三、四全天接待
星期五、六、⽇不接待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申请再审或者申诉材料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区浦珠北路88号最⾼⼈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210031。
第四巡回法庭(巡回区:河南、⼭西、湖北、安徽)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佛路和博学路交叉⼝博学路33号
接待时间:星期⼀、三、四全天,星期⼆、五上午接待
星期⼆、五下午不接待,六、⽇全天不接待
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
申请再审或者申诉材料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佛路和博学路交叉⼝博学路33号最⾼⼈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430070。
第五巡回法庭(巡回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08号⼱帼⼤厦东⾯(⽯⼦⼭体育公园)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