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书人物编的编写要点
一、人物的收录范围
人物入志的范围,有时间、空间和性质三个方面。
1、时间方面,应服从志书统一断限规定。《库尔勒市志》(1990-2005)的上限从1990年起,下限到2005年止。根据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领导的指示,为突出改革开放的时代性,库尔勒市志书的内容上限可上延到1978年。如果库尔勒市一轮志书中没有收录到的人物,也可收录入第二轮志书中。
一部志书的下限应该是统一的。因此,人物的入志下限时间也应统一于志书的下限时间内。有的志书为突出某一方面的事物或人物,有意将个别编章的下限时间下延,与全志不统一,这种作法实不可取。如果为了弥补志书的出版时间与志书内容的下限时间相差太长这一缺憾,志书可设附录,在附录中记述这段时间的重大事件和人物。
2、空间方面,可收录现行的行政区划内人物;收录本籍人物,也可收录客籍人物。只要是对当地作出过贡献,有一定影响的人物均可收录,且收录标准一致。在外地工作或活动的本
籍知名人物也可入原籍志书,但一定要把握资料的准确性。收录这些人物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激励后人,起到爱家乡的作用,另一方面是通过宣传这些人物来达到宣传自己、扩大影响的作用。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1997年颁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人物志要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入志。”但对当地确实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在世人物可收录到人物简介、人物表中。
3、性质方面,正反两方面人物都可收录,但一定要以正面人物为主。给反面人物立传,应慎重对待,要如实揭露其丑恶面目,从反而教育人民。
二、入志人物的收录标准
1、各历史时期,担任重要军政职务,有较大影响者;
2、农民起义、革命,特别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次起义的领导人和组织者;
3、从事政治、经济改革和文化运动、外交活动的著名思想家、活动家;
4、反侵略战争和国内革命战争中的著名指挥官、战斗英雄、著名烈士及模范军、烈属;
5、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作出巨大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6、从事文化、教育事业的著名人物、代表人物;
7、从事科学技术工作有较大贡献的发明家、科学家;
8、从事社会科学的著名学者;
9、著名的医务工作者和运动员、教练员;
10、经济战线各行各业的代表人物(含个体户和民营企业家);
11、在妇女、工会、农会、青年等社会工作中有显著贡献的人物;
12、在少数民族中特别是民族自治地区有较大影响的人物;
13、有重大影响的侨胞和归侨;
14、历代为促进、维护祖国统一作出重大贡献的人物;
15、热心公益事业,为人民做过好事的著名人士;
16、各历史时期影响较大的重要反面人物;
17、不属上述各项,而有必要收录的人物。
三、人物编的体裁
人物编的体裁包括人物传和人物简介、人物表、人名录等。劳动模范人物事迹简介
1、人物传。人物传是人物编中最常用、最主要的体裁,按内容详略程度分有人物传和人物传略。人物传可按传主构成分为独传、合传、传。人物传的基本内容包括姓名、生卒年月、籍贯、族别、学历、职务职称、基本业绩、社会影响。
2、人物简介。人物简介用以介绍生人或已故人物的简要情况。人物简介仅着眼于人物活动的某一阶段或一个方面,无须像人物传一样对其一生全面记载。这是人物传与人物简介明显的区别。
3、人物表、人名录。表、录作为地方志体裁被普遍运用到人物编中。人物编中的人物表、
人名录收录的对象可以是已故人物,也可以是在世人物,由于收录的范围广、涉及面宽而被世人所普遍关注。人物表、人名录可分为革命烈士名表(录),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名表(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名表(录)、军政人物名表(录)、离休干部名表(录)等。
收录革命烈士名表(录)的烈士应以民政部门批准的为准。表中的项目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族别、参加革命时间、政治面貌、牺牲年月、牺牲地点、牺牲时所在单位、牺牲时职务和牺牲原因等要素,人中排序以牺牲时间先后为序。
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名表(录)的收录标准各级志书有所不同,一般县级志书收录地州市以上的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地州市级志书一般收录省级以上的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收录的劳模均以授予荣誉称号的时间为序排列。需要注意的是:地、州、市级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是指地委、行署、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不是地、州、市各系统部门授予的;省、市、自治区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是指省、市、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授予的,不是省、市、自治区各系统部门授予的;国家级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是指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不是国家各部委办授予的。
专业技术人员名表的收录标准各级志书也有所不同。县级志书中收录的一般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名表的项目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学历、所在单位、何时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职称等。需要注意的是,所收录的人员以获得职称的时间为序排列。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