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疆情况分析
          中国海疆问题解析
众所周知,我国地域辽阔,国土面积达960万平方公里,而我国的海洋国土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公里。但其中一半以上的海洋国土面积都跟邻国有争议,也就是说实际控制面积还远远小于这个数字。而日本的海洋国土面积有780万方公里,但是有争议的海洋国土面积却比较小,与邻国争议部分还不到日本总海洋国土的1/5,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整个海洋可划分为内海、领海、岛水域、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海域。其中,领海和内水属于国家领土的范围,而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则组成国家管辖区域。
    我们中国主张12海里领海权,即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12海里外就不是中国领海。
中国国土面积    大家常说的300多万平方公里是指包含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水域面积。
    我国的边缘海有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海域也是幅员辽阔,岛礁众多。但是事实上有许多岛礁并不处在我方控制范围内。
下面我就向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一  、我国海疆问题争议现状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岛礁主权争议,即传统疆域不等于现代国界,二是经济主权争议,即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划分争议。
在黄海海域,我国与朝鲜有着3千平方公里争议区,与韩国有6万平方公里争议区,焦点在日向礁(此岛礁为黄海区域)
在东海海域,我国与韩国有着12万平方公里争议区域。其中的焦点在苏岩礁。韩国在这个海礁上修建大型人工基地(老师,此为我新加的,比较有意义)将来以此据点继续向西扩张、占海。
    同时中日之间的资源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争议区也达到了16万平方公里,在这我想着重谈一下愈演愈烈的钓鱼岛问题。
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日本通过《马关条约》窃取了中国钓鱼岛,到1943年12月,中、美、英《开罗宣言》规定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敦促日本将所窃取中国的领土归还中国。
最大的争议伏笔在于二战后的1953年12月25日,钓鱼岛由美国进行托管。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1978年,中日联合声明搁置争议,同志说要将这件事情留待子孙后代解决……
事实上在1941年12月9日,中国政府的《对日宣战布告》宣布:“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加上之后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这四个文件组成了环环相扣的国际法律链条,提供了较早的法律依据,但是中国却没有进行及时的权利伸张。
日本虽然名义管辖钓鱼岛的时间比较长,但是实际上有效管辖时间却很短。
在南海海域的南海问题中,我国有80万平方公里水域与五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六方(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台湾)存在主权争议(岛屿控制中国9个、菲律宾8个、马来西亚8个、文莱1个、越南30个,国家并没有官方公布数据,无法考证
早在秦汉时代,中国已经有了大规模的远洋航海通商和渔业生产活动,西汉到唐朝末期现南海已经是中国领海。南海周边国家从元朝开始到清朝是中国中央政府的藩属国。
越南在1975年以前曾明确承认中国对南沙岛的领土主权。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在70年代以前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领导人讲话提及本国领土范围包括南沙岛。
在座的各位一定非常纳闷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众多的问题!
二、我认为有如下几条原因造成了中国领海现在的状况:
原因一:在于南海东海的丰富资源
20世纪60年代,南海发现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算上未探明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中国南海具有相当之多的能源储量。同样在东海油气田的石油蕴藏量为 250亿吨,天然气蕴藏量八兆四千亿立方公尺。“,东海大陆架可能是世界上蕴藏量最丰富的油田之一,钓鱼岛附近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如此多的资源必然引来很多国家的觊觎。
原因二:1982年的联合国国际海洋公约
1.规定领海加上毗连区最多不能大于24海里。常见的是12海里领海加上12海里的毗连区,在海岸基线之外最远200海里的范围内可以声称专属经济区在专属经济区之外,还有大陆架的权益,最多可以延伸到海基线外350海里。 而东海大陆架一直就是中国内陆的延伸。
地质历史资料证明,东海大陆架确属中国大陆自然延伸,彼此连成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科学考察证实东海大陆架在1.5万至2万年前曾是中国大陆的一部分,后来才逐渐被海水淹没。
中方主张东海大陆架自然延伸至大陆架边缘的冲绳海槽(冲绳海槽位置是东海大陆架的边缘,位于琉球岛和中国钓鱼岛之间,是因琉球海沟的岩石圈扩展而形成的弧后盆地,大部分深度逾1,000米,最大深度2,716米而日方认为应从大陆架中间一分为二。争议由此产生。但是国际海洋法有明确规定因为东海大陆架属于中国,所以日本的无理要求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2.(老师,使用九段线一类实在无法解释得出结论,所以使用了此论断解释)与中国南海主权的历史依据相适应,南海诸岛的主权属于中国符合下列4项原则:
发现原则:赋予发现者以排他的权利,中国最先发现并利用南海诸岛;
先占原则:占领者所占领的必须是无主土地,周边国家抢占的南海的岛、礁、滩是中国的领土,这种抢占是无效的;
禁止反言原则:对事态明白无误的表述一旦确立,就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国际责任。周边某国的教科书、世界地图和领导人的声明,曾反复承认中国对南海的主权;(在出现争端以前)
  时际法原则:事实的法律意义应该根据事实发生时有效的法律来决定,中国对南海诸岛和相关海域拥有主权早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定和签订的时间一千年以前就已经确定。用一个新法律去否定千年的史实是滑稽的,也是不公平的。
因此,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3、中国对于这些岛礁的长期失控导致这些问题的发生
比如钓鱼岛历史问题复杂难解、南沙岛离中国大陆过于遥远、黄岩岛无法有效实施军地管理。黄岩岛距离菲律宾本土仅85公里,但是距离中国内陆却有1300多公里。由于我国大多是战斗机的作战半径过低,很多战机如果不空中加油,很难得到此地的制空权,另外距离菲律宾本土太近,发生战事会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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