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部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一定条件的顺德籍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人员),可申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现就有关业务办理告知如下:
一、一次性缴费
1.办理条件(须同时符合):一是2006年7月1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目前尚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居民基本养老金和完全被征地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区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区户籍人员);二是男(1946年7
月至1956年4月间出生)年满45周岁、女(1951年7月至1966年4月间出生)年满40周岁之月至2016年4月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只能缴费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另,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养老待遇的,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前参加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能作为一次性缴费年限,其他符合规定的可申办一次性缴费。
2.缴费时段:最长为2006年7月至2016年4月(9年10个月)。具体可一次性缴费的时段需根据申请人的年龄及之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等情况确定。
3.缴费标准:缴费工资按本人申请时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缴费比例为20%。即按目前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906元申报计算,每月须缴581.2元。
4.办理时间及地点:批量办理期内,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申办,具体时间以村(社区)通知为准;批量办理期结束后,申请人可于每月25日前的工作日到镇(街)社保办事处进行零星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新规定2023
5.办理手续:本人持二代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簿的原件与本人页复印件办理,不得代办;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二、延后缴费和一次性趸缴
一次性缴费后累计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到社保部门按规定办理按月延后缴费或一次性趸缴满15年。其中,办理一次性趸缴满15年的条件及缴费标准如下:
1.办理条件(符合一项即可):一是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二是2011年7月1日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不改变首次参保时间,下同),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15年的;三是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2.缴费标准:缴费基数按本人申请时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
报,并按年递增5%;缴费比例为20%。模拟计算的一次性趸缴金额可见附表。
三、其他须知
1.一次性缴费金额经社保部门核定后,须于60个工作日内到地税部门缴费。超时未缴费的,原核定结果自动失效。如仍需办理,须重新申请和核定。
2.符合规定的未参保缴费时段,只能申办一次,不得拆分多次办理。
3.缴费成功后,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及趸缴职工养老保险费一览表(本表仅适用于女性50-65周岁,男性60-70周岁的人员)
各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及业务 镇街 地 址
大良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基三路22号之8
12345 容桂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44号
伦教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成路7-13号铺
勒流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建设西路102号
陈村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锦龙路宏富楼10-17号
北滘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首层之一(即交警中队旁) 乐从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龙江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北路锦屏楼28号
杏坛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河北六路南18号
均安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安路6号
办事指南设定的相关文件依据
1 《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
【2016】4号)
2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的补充意见》(佛人社【216】235号)
3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的通知》(佛人社【2016】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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