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球等级考核1-10专业版
台球等级考核1-10专业版
(一)中国台球协会运动员技术和技能等级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内容
第二章 等级设定和认证方式
第六条 中国台球运动员运动等级分为技术等级和技能等级两类。
第七条 技术等级由高至低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和三级运动员共五个等级。
第八条 技能等级由高至低分为1级、2级、3级、4级、5级、6级、7级、8级、9级共九个等级。
第九条 申请技术等级认证的运动员,需在中国台球协会认可、主办或举办、认证的赛事中获得相应的成绩,并向中国台球协会提出申请。
第十条 申请技能等级认证的运动员,可以通过参加中国台球协会运动员技能等级评级赛事或参加中国台球协会台球技能考核两种方式获得等级认证申请资格。
第十一条 台球技能考核工作,由中国台球协会授权具有考核资质的考核机构和考核人员执行。
第十二条 中国台球协会运动员技术和技能等级认证均通过网络管理平台执行。
第三章 评级赛事和评级标准
第十三条 中国台球协会运动员技术和技能等级认证评级赛事分为,中国台球协会认可的赛事、中国台球协会主办或举办的赛事、中国台球协会认证的赛事三大类。包含技术评级和技能评级。
第十四条 中国台球协会认可的赛事主要包括,国际和国内综合性运动会、与中国台球协会建立合作关系的国际组织主办的赛事、合法合规举办且具有较好社会影响的台球赛事。
第十五条 中国台球协会主办或举办的赛事主要包括,中国台球协会独立主办的各级各类全国性赛事、中国台球协会联合主办或承办的在华举办的国际赛事。
第十六条 中国台球协会认证的赛事主要包括,由中国台球协会会员单位主办,经会员单位申请,中国台球协会同意成为认证评级赛事的赛事。
第十七条 根据赛事级别和竞技水平,专业运动员评级赛事分为如下类别:
专Ⅰ类:
1亚洲及以上级别的综合性运动会台球比赛项目;
专Ⅱ类:
1世界职业斯诺克和比利协会WPBSA主办的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大师赛、第一等级Main Tour积分赛;
2世界美式台球协会WPA主办的世界锦标赛、世界杯、中国公开赛;
3中国台球协会CBSA主办的中式台球世界锦标赛。
专Ⅲ类:
1国际比利和斯诺克联合会IBSF主办的斯诺克世锦赛、斯诺克世青赛;
2亚洲斯诺克和比利联合会ACBS主办的斯诺克亚锦赛、斯诺克亚青赛;
专Ⅳ类:
1中国台球协会主办的斯诺克、美式、中式个人及团体全国锦标赛;
2中国台球协会主办的斯诺克中巡赛、CBSA美式台球国际公开赛、中式台球积分排名赛。
专Ⅴ类:
1中国台球协会主办的全国青年斯诺克、美式、中式锦标赛;
2注册成为中国台球协会会员单位的省级台球协会主办的斯诺克、美式、中式全省锦标赛参赛人数不少于64人
专Ⅵ类:
1注册成为中国台球协会会员单位的地市级台球协会主办的斯诺克、美式、中式全省锦标赛参赛人数不少于64人
2中国台球协会主办的全国大学、中学、小学生台球锦标赛。
第十八条 以《中国台球协会运动员技术和技能等级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时间为准,发布日前取得相应比赛成绩的运动员在6个月内可凭成绩证明向中国台球协会提出技术等级认证申请,超过此期限的申请不予受理;发布日后,运动员参加技术等级评级赛事所获成绩有效期截至次年年底,成绩有效期内,运动员可凭借成绩证明向中国台球协会提出技术等级认证申请。
第十九条 国际级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资格:
1经中国台球协会派遣代表中国参加专Ⅰ类赛事,获得个人或团体奖牌,含金牌、银牌、铜牌;
2经中国台球协会认可参加专Ⅱ类赛事,获得前四名。
第二十条 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资格:
1经中国台球协会派遣代表中国参加专Ⅰ类赛事,获得个人前八名、团体前四名;
2经中国台球协会认可参加专Ⅱ类赛事,获得前八名成绩;
3经中国台球协会派遣代表中国参加专Ⅲ类赛事,获得冠军;
4参加专Ⅳ类赛事,获得冠军。
第二十一条 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资格:
1经中国台球协会派遣代表中国参加专Ⅲ类赛事,获得四强成绩;
2参加专Ⅳ类赛事,获得前八名成绩;
3参加专Ⅴ类赛事,获得冠军。
第二十二条 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资格:
1参加专Ⅳ类赛事,获得前十六名以上成绩赛制包含小组赛的,需获得小组出线权;赛事不含小组赛的,需至少赢得两场以上比赛
2参加专Ⅴ类赛事,获得四强成绩;
3参加专Ⅵ类赛事,获得前两名成绩;
4获得业余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第二十三条 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资格:
1斯诺克规则参加专Ⅳ类赛事,获得前三十二名以上成绩赛制包含小组赛的,需获得小组出线权;赛事不含小组赛的,需至少赢得两场以上比赛
2参加专Ⅴ类赛事,获得八强成绩;
3参加专Ⅵ类赛事,获得四强成绩;
4获得业余二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第二十四条 运动员技能等级称号申请资格:
1参加中国台球协会台球技能考核,按《中国台球协会运动员技能等级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1执行。
2参加中国台球协会认证的技能等级评级赛事,累计积分达到相应等级申请标准,按《中国台球协会运动员技能等级积分赛事管理办法》见附件2执行;
第四章 技术和技能等级认证申请和认证服务
第二十五条 申请技术和技能等级认证的运动员,必须是中国台球协会的注册会员。
第二十六条 符合相应技术和技能等级申请资格的运动员,登录中国台球协会网络管理平台提交认证申请。
第二十七条 技术和技能等级认证申请主要包含,运动员个人信息、运动员申请资格信息、缴纳认证服务费。
第二十八条 中国台球协会向提出申请的运动员提供认证服务。主要包括,留存运动员个人信息、审核运动员申请资格、制作和发放运动员技术或技能等级证书。
第二十九条 中国台球协会运动员技术和技能等级认证服务费建议指导标准为:技术等级认证费100元/人/次;技能等级认证费:20元/人/次。
第五章 鼓励措施
第三十条 获得健将以上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员,有资格接受国家队选拔。
第三十一条 获得国家一级以上技术等级的运动员,有资格接受中国台球协会授权成为运动员技能等级考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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