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团章程样本
大荔县长跑运动协会章程
一、 协会名称: 大荔长跑运动协会
二、 协会性质: 大荔县长跑运动协会由县域内民间长跑运动爱好者自发组织形成, 协会定期组织会员及热爱长跑运动的人民众集体活动, 经过活动交流跑步心得, 互相学习、 共同进步, 引导大家坚持运动、 循序渐进、 科学训练,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 推动全民健身热潮。
三、 组织机构及成员
跑团跑团设立团长一名: 杨康平; 副会长两名: 周会叶、 张宝妮; 监事长一名: 胡进让; 秘书长一名: 蔡春艳; 理事会成员:魏平均、 张宝妮、 刘红侠; 监事会成员: 胡进让、 李正虎、 张勇; 秘书处成员: 蔡春艳、 周会叶、 屠丽娟、 张丽红、 王红梅。
、 成立时间:  31
、 活动城市: 中国陕西大荔
、 跑团口号: 相约美丽同州 领跑精彩人生
、 入会流程
( 一) 加入”大荔跑团
( 二) 实名注册
( 三) 使用超级俱乐部APP发布和组织体活动
八、 会员权利
( 一) 免费参加跑团组织的跑步活动;
( 二) 优先参加跑团主办的比赛活动;
( 三) 优先参与赛事团体报名;
( 四) 优先享受赞助商提供的商业赞助;
( 五) 入会自愿, 退会自由。
、 会员资格审核, 由团长审核
、 打卡纪律
1、 每月跑量不得少于10次, 或当月累计不少于30KM
    大荔长跑运动协会员需每月打卡跑量不得少于30KM。如果连续3个月打卡跑量少于30KM, 我们将视为自动退团。30KM是最低门槛, 您只要每天奔跑1公里, 就能够轻松做到。

2、 积极宣传跑步文化
    积极宣传跑步文化, 带动周围的人跑起来, 为跑步文化推广作出贡献。跑团会奖励带动周围的朋友跑起来的跑友, 使大众均享受到跑步带来的快乐, 带来的健康
十一、 本解释归大荔跑步运动协会所有。
十二、 免责声明
   大荔长跑运动协会发起的活动遵循”自助, 互助, AA, 环保”的原则, 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活动中发生意外, 发起者与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 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特此声明!
  入团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
  1、 大荔长跑运动协会发起的活动属于非赢利性质跑步活动, 当由于意外事故, 突发气候变化, 急性疾病和交通事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 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 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 团队的其它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 ”尽力救助, 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每次活动, 活动发起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2、 本人同意向跑团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资料用于核实本人的身份, 并同意承担因身份证件和资料不实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3、 报名参加的成年人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 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受损害人自行承担。
  4、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身体健康, 无高血压、 心脏病等不适应本活动的疾患, 如参加者隐瞒病情, 产生的损害后果由参加者自负。
  5、 如报名参加者为未成年人, 视为未成年及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 由监护人和受损害人自行承担, 团队的发起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6、 活动发起者提供免费存包服务, 请存包者随身携带贵重物品, 如在活动中发生物品丢失情况, 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7、 报名参加者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 取得家属的理解支持, 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报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 否则后果由参加者自负。
  8、 因意外事故, 气候变化, 急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活动参加者身体受损害时, 受损害人同意并免除活动发起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9、 报名参加者恶意侵犯她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 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起者不承担
任何法律或经济赔偿责任。
  10、 本人授权活动组办方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 姓名、 声音和其它个人资料用于跑步活动的组织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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