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货可居的成语故事
奇货可居的成语故事1
【拼音】qí huò kě jū
【成语故事】战国时期,卫国大商人吕不韦到赵国都城邯郸去做生意,碰到在那里做人质的秦国公子异人。他决定做一次一本万利的政治买卖,就先到秦国讨得华阳夫人的欢心,让她认异人为儿子,帮助异人回国成为秦国国君,从而自己当上秦国的丞相。
【出处】吕不韦贾邯郸,见(子楚)而怜之,曰:‘此奇货可居。’《史记·吕不韦列传》
【解释】指把少有的货物囤积起来,等待高价出售。也比喻拿某种专长或独占的东西作为资本,等待时机,以捞取名利地位。
【用法】作谓语、宾语、定语;指囤积居奇
【近义词】囤积居奇
【反义词】宝货难售
【其它使用】
◎ 在去年抢购风中,一位个体户投入几万元购进400条毛毯,以为奇货可居。
奇货可居的成语故事2
【成语】: 奇货可居
【拼音】: qí huò kě jū
【解释】: 指把少有的货物囤积起来,等待高价出售。也比喻拿某种专长或独占的东西作为资本,等待时机,以捞取名利地位。
奇货可居的主人公是吕不韦。
【成语故事】:
战国时候,有个大商人吕不韦到赵国的京城邯郸做生意。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路上他发现一个气度不凡的年轻人。有人告诉他说:这个年轻人是秦昭王的孙子,太子安国君的儿子,名叫异人,正在赵国当人质。
当时,秦赵两国经常交战,赵国有意降低异人的生活标准,弄得他非常贫苦,甚至天冷时连御寒的衣服都没有。吕不韦知道这个情况,立刻想到,在异人的身上投资会换来难以计算的利润。他不禁自言自语说:此奇货可居也。意思是把异人当作珍奇的物品贮藏起来,等候机会,卖个大价钱。
吕不韦回到寓所,问他父亲:种地能获多少利?他父亲回答说:十倍。
吕不韦又问:“贩运珠宝呢?”他父亲又答说:“百倍。”吕不韦接着问:“那么把一个失意的人扶植成国君,掌管天下钱财,会获利多少呢?”他父亲吃惊地摇摇头,说:“那可没办法计算了”。
吕不韦听了他父亲的话,决定做这笔大生意。他首先拿出一大笔钱,买通监视异人的赵国官员,结识了异人。他对异人说:我想办法,让秦国把你赎回去,然后立为太子,那么,你就是未来的秦国国君。你意下如何?
异人又惊又喜地说:那是我求之不得的好事,真有那一天,我一定重重报答你。赵国是现在的什么地方
吕不韦立即到秦国,用重金贿赂安国君左右的亲信,把异人赎回秦国。
安国君有二十多个儿子,但他最宠爱的华阳夫人却没有儿子。吕不韦给华阳夫人送去大量奇珍异宝,让华阳夫人收异人为嗣子。
秦昭王死后,安国君即位,史称孝文王,立异人为太子。孝文王在位不久即死去,太子异人即位为王,即庄襄王。
庄襄王非常感激吕不韦拥立之恩,拜吕不韦为丞相,封文信侯,并把河南洛阳一代的十二个县作为封地,以十万户的租税作为俸禄。庄襄王死后,太子政即位,即秦始皇,称吕不韦为仲父。吕不韦权倾天下。
在专制社会,想根除贪污就如同让大海停止波动一样不可能。中国传统政治体制是默许官员在一定程度下贪污的,因为“低薪制”的设计使官员不可能不靠灰收入来生活。事实上,传统财政制度中可钻的空子太多,贪污对任何一个智商正常的人来说都不是难事。在大部分时候,贪污之所以能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原因不外有二:一是在儒学价值观有效运转下人格操守的约束;再一个是从上而下的政治高压,也就是说,最高统治者的反腐决心和虎视眈眈的监视。
在乾隆晚年,约束腐败的两个条件都失去了作用。在乾隆的不断打击挫辱下,官员们渐渐放弃了人格操守,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有一个不变的指针,那就是现实利益。晚年乾隆精力不济、“多从宽厚”,更带头腐败,为贪心的官们树立了榜样。同时,乾隆盛世的经济发展为腐败提供了巨大空间。在乾隆前期,大清经济一直高速成长,经济总量迅速增加。人口从一亿增长到近三亿。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第一位,人口占世界三分之一,对外贸易长期出超。蛋糕做大了,可以搜刮、聚敛钱财的基数比以前扩大了数倍。在这种情况下,政治腐败如同细菌遇到了适合的温湿度和酸碱度,在乾隆皇帝的眼皮底下,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起来。仅仅十余年间,乾隆朝就完成了从前期政治纪律严明到后期贪腐无孔不入的转变。在繁荣的表象下,大清王朝的全盛之局已经千疮百孔了。
乾隆中后期,腐败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一是涉案数额从小到大,腐败案件由少到多。乾隆前期,继雍正肃杀之后,贪污案件极少发生。偶有发生,贪污额亦不大。乾隆前期处理的几个案子,少者数千两,多者也不过数万两,极少有上十万者。像提督鄂善收贿银千两,即被处死。到了中后期,腐败案接连爆发,涉案金额成倍、成十倍增长,官员贪污动辄数万,十万,数十万。乾隆三十四年(176
9年),一个小小的贵州知州刘标就侵蚀公帑二十四万两。第二次金川之役中,一个小小的松岗站站员居然一次侵占公款近九万两。
二是腐败官员由底层向高层发展,涉案高官越来越多。一般来说,高级领导干部经过组织程序千挑万选,人格操守和政治素质均应大大高于官僚队伍的.平均水平。确实,在乾隆前期,因为腐败而被处理的高级官员,不过三五人而已。到了中期之后,形势为之一变。从州府到省级大员,最后到首席军机大臣,都陷入腐败的泥潭。乾隆中后期二十多年间,省部级高官被处理者达二十多人。乾隆皇帝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各省督抚中廉洁自爱者,不过十之二三。”(《乾隆起居注》六十年八月)
三是贿赂公行,窝案串案迅速增多,腐败呈集团化公开化趋势。
康雍两朝,举朝视贪腐如仇敌。到了乾隆朝,大家对腐败已经不以为耻,反以为常。在权力已经充分市场化的背景下,办一件事,安排一项工作,升一次官,枉一回法,需要多少钱,都有心照不宣的规定。不懂这些潜规则,在官场是无法立足的。如果不贪污,一个人就无法操纵自己的关系网;如果不贪污,他也没办法建功立业。在一定范围内的贪渎,不但是社会所默许的,而且是必须的。“腐而不败”,是做官的最高境界。
为了自保,腐败者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体性,即“窝案”“串案”。其主要特征是涉案人员众多,形成了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到四十九年(1784年),朝廷一连查出了五起贪污大案,都是“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一人败露,则与他有关的关系网上的数十名乃至上百名官员就全部被揭露出来。常常是一人犯案,会导致一省官僚体系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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