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人员制度4篇
幼儿园食堂人员制度4篇
镇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员工须参与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办证人员需在体检处进行初步的卫生学问培训。
    四、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留意事项。
    五、体检未合格的员工及待聘人员,体检负责人应告知当事人未合格缘由,并将体检单交于本人;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马上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七、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幼儿园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卫生保健部门负责人在健康证即将失效前10天统计全部参检人员名单,并统一组织体检办证。
    八、因体检而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担当。
    九、健康体检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马上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十、幼儿园卫生监督人员、后勤等部门负责人必需每天对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和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如有特别状况应准时上报。
    【第2篇】z镇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镇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员工须参与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办证人员需在体检处进行初步的卫生学问培训。
    四、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留意事项。
    五、体检未合格的员工及待聘人员,体检负责人应告知当事人未合格缘由,并将体检单交于本人;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马上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七、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幼儿园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卫生保健部门负责人在健康证即将失效前10天统计全部参检人员名单,并统一组织体检办证。
    八、因体检而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担当。
    九、健康体检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马上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十、幼儿园卫生监督人员、后勤等部门负责人必需每天对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和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如有特别状况应准时上报。
    【第3篇】某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需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与一次体检,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与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与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同学必需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发觉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办健康证
    【第4篇】z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学问培训制度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学问培训制度
    一、待聘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学问培训。
    二、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平安、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别事由未能参与岗前培训的,幼儿园应另行支配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由幼儿园统一方案,并由相关负责人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
    四、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学问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五、幼儿园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卫生学问培训。
    六、参与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仔细听讲,做好笔记,切实提高自身卫生学问水平。
    七、待聘人员参与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与卫生学问培训,考核成果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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