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福利制度
第一章 住房补助
第一条 夫妻(以结婚证为准)两人在公司同一地区工作的普通员工,其中一方工作满半年以上并在外面租房的,西安片区、郑州片区(含焦作)人员,每月享受120元以内住房补助;四川片区人员,每月享受100元以内住房补助;北京片区、上海片区、天津片区人员每月可享受600元以内住房补助。经上级领导批准按实报销,超出部分及水电费、燃气费自理,费用由各部门负担,计入各部门的费用。
第二条 夫妻(以结婚证为准)两人在公司同一地区工作的大堂经理级别人员,其中一方工作满半年以上并在外面租房的,西安片区、郑州片区(含焦作)人员,每月享受300元以内住房补助;四川片区人员,每月享受200元以内住房补助;北京片区、上海片区、天津片区人员每月可享受1000元 以内住房补助。经上级领导批准按实报销,超出部分及水电费、燃气费自理,如遇女职工怀孕且申请休息后仍按照原住房补助予以补贴,费用由各部门负担,计入各部门的费用。
第三条 驻外在任的已婚店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人员(以结婚证为准),西安片区、郑州片区(含焦作)享受每月600元以内住房补助;四川片区人员,每月享受300元以内住房补助;北京片区、上海片区、天津片区享受每月2000元以内住房补助;经上级领导批准按实报销,超出部分及水电费、燃气费自理,如遇女职工怀孕且申请休息后仍按照原住房补助予以补贴,费用由各部门负担,计入各部门的费用。
第四条 已婚店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人员,员工父母和员工子女跟随其在工作地居住的,可享受以下待遇:1、郑州片区(含焦作)、西安片区享受每月1400元以内住房补助。2、上海片区、天津片区、南京片区、北京片区享受每月2800元以内住房补助。
第五条 公司为未婚店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人员提供单间宿舍及一台单开门小冰箱。
办健康证第六条 租房所产生的中介费由公司承担;需支付的住房押金先由公司垫付,退房时全额退还公司,如因某种原因扣除押金由员工自己承担。
第二章产假劳保福利
第七条 店经理(含)以上级别女员工
店经理(含)及以上级别女员工怀孕后,可根据公司安排或自身情况申请休息或继续工作,能够继续工作的,由大区经理安排工作。怀孕期间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大区经理应当创造条件保证员工休息。工作期间按工作绩效由大区经理评定工资。如休息最长不超16个月,此期间按照员工最近12个月应发工资总额的50%按月支付。
第八条 大堂经理级别女员工
大堂经理级别女员工怀孕后,可根据公司安排或自身情况申请休息或继续工作,能够继续工作的,由小区经理安排工作。怀孕期间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小区经理应当创造条件保证员工休息。工作期间按工作绩效由小区经理评定工资。如休息最长不超过16个月,此期间按照2500元/月公司予以发放特殊生活补贴。
第九条 普通员工
(1)被评为先进、标兵\领班、劳模、功勋的女员工怀孕后,产假期间,按2000元/月发放特殊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先进级别以下女员工怀孕,怀孕期间按员工所在岗位的岗位基本工资支付国家规定的
3个月法定产假工资。
第十条 上述福利仅限第一胎生育享受。非第一胎生育的,凭准生证可享受3个月产假,其工作时间要求按照第一胎标准执行,公司支付岗位基本工资。不受婚姻法保护的,不享受任何待遇。
第三章 保育补贴
第十一条 小孩随父母在工作地生活的店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人员任职满半年享有保育补贴。
第十二条 店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任职满半年小孩在3岁以下(含3岁),每月享有300元保育补贴,按月支付。
特殊情况,大区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第四章 育婴保障
第十三条 大堂经理及以上级别的女员工任职满半年,生产后可享受公司规定的育婴保障金,
期限为半年。每月生活补贴为:大堂经理级别600元/月,店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人员1200元/月,按月支付,产后可享受公司规定的育婴保障金,期限为半年。
第十四条 小孩未满一岁的大堂经理及以上级别女员工,每天上班时间为三小时(含开会),以保证有充分的时间恢复身体,保障小孩哺乳。
第十五条 小孩未满一岁的店经理及以上级别女员工,保证每周两天的休息时间,不得安排加班。
宿舍应安排在工作地点附近,并在宿舍内配置电脑,以保证家庭办公之需。
特殊情况,大区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第五章 父母津贴
第十六条 公司对在大堂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任职满半年的人员的父母发放生活补贴,具体发放办法为:
大区经理级别人员,父母津贴:2000元/月。
小区经理级别人员,父母津贴:1500元/月。
店经理级别人员,父母津贴:800元/月。
大堂经理级别人员,父母津贴:200元/月。
事假、病假不超过三个月、产假不超过一年,休假期间享受此福利。
第十七条 当月被评为功勋的员工,父母津贴:200元/月。
第六章 子女教育补贴
第十八条 在店经理及以上级别任职满半年,且子女(符合国家生育指标)入幼儿园、上学的人员享受子女教育补贴,补贴金额为12000元/年/人。该项补贴凭票据实报销,余款不退,当年有效,该金额每半年支付一次,记入该管理人员所在部门成本。
为与员工分享企业成长效益,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0年起,对在司工作时间满3年的员工其子女发放教育补贴,具体发放规定如下:
1、在司工作满3年的员工,不论岗位、职务、级别,均可享受;
2、享受此项制度的子女均为第一胎子女;若为公司双职工且夫妻双方均工龄满三年有两个以上小孩的,仍只享受一个名额。
3、教育补贴根据子女所处就学阶段确定,具体标准为:
幼儿园:2000元/年;
小学:3000元/年;
初高中:4000元/年;
大学:5000元/年。
4、该项补贴须用在子女教育上,包括学杂费、住宿费、培训费、补习班、兴趣爱好班、购买书籍、电脑等有关教育费用的支出;
5、该费用每半年发放一次,领款人须提供发票,没有发票的费用不予报销;
6、发放单位须对领取补贴人员的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
7、店经理级别及以上人员,子女就读简阳通材的,须将免除的学费在补贴中扣除,店经理级别以下人员,子女就读于简阳通材学校的,不享受该教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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