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羽毛球团体赛规则
混合羽毛球团体赛规则
1、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2、参赛办法:
参赛队伍需提前15分钟到场准备比赛,赛前每队按照报名人员确定参加具体项目的运动员(可以包括导师或实验室老师),确定后不许擅自更换运动员。
3、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奖励名次;
(3)每场比赛采用三场二胜制,每个场次(男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只打一局,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每一局双方打到20平后,一方领先2分即算该局获胜;若双方打成30平后,一方领先1分,即算该局取胜。
(4)首场参赛运动员赛前5分钟向本场裁判员报到;以后场序参赛运动员应在上一场序的第一局比赛结束向本场裁判员报到。上场比赛结束过5分钟仍未到者该场作弃权论处。
4、运动员在比赛进行中受伤的规定:
如运动员受伤,简短处理后,并经运动员确认能继续比赛,则比赛立即恢复,不得延误;如检查并经运动员确认不能进行比赛,经裁判长批准后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因伤正常弃权。
5、裁判长根据比赛进度,有权对比赛场序、场地进行调动。
乒乓球双打规则6、如运动员比赛连场,休息5分钟。以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计算。
7、比赛时当场没有比赛的运动员不得进入内场地。
8、比赛用球:体育部提供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