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 报卡类别: 1、 初次报告 2、订正报告
患者姓名: (患儿家长姓名: ) 身份证号: 性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如出生日期不详,实足年龄: 年龄单位: 岁 月 天) 工作单位: : 户籍属于: 户籍类别本县区 本市其他县区 本省其它地市 外省 港澳台 外籍 现住址(详填):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 (门牌号) 户籍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 (门牌号) 患者职业: 幼托儿童、 散居儿童、 学生(大中小学)、 教师、 保育员及保姆、 餐饮食品业、 公共场所服务员、 商业服务、 医务人员、 工人、 民工、 农民、 牧民、 渔(船) 民、 海员及长途驾驶员、 干部职员、 离退人员、 家务及待业、 不详、 其他( ) 发病日期 : 年 月 日(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 诊断日期 : 年 月 日 时 死亡日期 : 年 月 日 病例分类 :(1) 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 病原携带者、 阳性监测结果 (2) 急性、 慢性(乙型肝炎、丙肝、血吸虫病填写) |
: 鼠疫、 |
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 HIV、病毒性肝炎( 甲型、 乙型、 丙型、 戍型、 未分型)、 脊髓灰质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甲型H1N1流感、 麻疹、 流行性出血热、 狂犬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 肺、 皮肤、 未分型)、痢疾( 细菌性、 阿米巴性)、( 涂阳、 仅培阳、 菌阴、 未痰检)、伤寒( 伤寒、 副伤寒)、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百日咳、 白喉、 新生儿破伤风、 猩红热、 布鲁氏菌病、 淋病、梅毒( Ⅰ期、 Ⅱ期、 Ⅲ期、 胎传、 隐性)、 钩端螺旋体病、 血吸虫病、 疟疾( 间日疟、 恶性疟、 未分型) |
丙类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麻风病、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黑热病、 包虫病、 丝虫病, 除、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手足口病 |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非淋菌性尿道炎、 尖锐湿疣、 生殖器疱疹、 水痘、 恙虫病、 风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 肝吸虫病、 森林脑炎、 结核性胸膜炎、 人感染猪链球菌、 人粒细胞无形体病、 不明原因肺炎、 不明原因、 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 AFP、 其它 |
订正病名: 退卡原因: 报告单位: : 报告医生: 填卡日期*: 年 月 日 时 |
备注: |
乙肝病例附卡(报告乙肝时需填本栏项目)
一、HBsAg阳性时间:□>6个月 / □6个月内(包括6个月)由阴性转为阳性/ □既往未检测或结果不详
二、首次出现乙肝症状和体征的时间: 年 月/ □无症状
三、本次ALT: U/L
四、抗-HBc IgM 1:1000检测结果:□阳性/ □阴性/ □未测
五、肝穿检测结果:□急性病变 / □慢性病变 /□未测
六、恢复期血清HBsAg阴转,抗HBs阳转:□是 / □否 / □未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
性 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填写患者的。
户籍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
职 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 告 人: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 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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