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不良贷款清收措施(一):
清收不良贷款措施及推荐
清收不良贷款一向是困扰我旗联社信贷业务工作的难点。因此,今年年初,我们针对辖内
农村信用社贷款各网点不良贷款清收难度越来越大的问题,对各网点的不良贷款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透过全
面调查了解,对各网点构成的不良贷款进行分类归纳。现就对清理不良贷款中构成的原因及存
在的问题进行思索与探讨。
一、不良贷款现状及成因
透过对全辖各网点不良贷款清理核实,截止四月末,共统计信贷职责人84人,2527笔、3229。94万元,其中:逾期贷款835。57万元、占比25。87%;呆滞贷款2389。85万元、占比73。99%;呆帐贷款4。52万元、占比0。14%。由于不良贷款构成原因种类繁多,其
归纳主要有以下几种:1、苏木乡镇及二级单位办三产构成的不良贷款,分布在全旗5个苏木
镇政府。其原因是:过去信用社与当地政府一向有业务往来关系,并且政府在有经济困难时,
信用社给予必须贷款支持,如职工发工资、办三产等。2005年撤乡并镇,由原十二个苏木乡
镇合并为现有的六个苏木镇,因机构整合,人员调整等因素,撤乡并镇后苏木镇财政收入主要
依靠旗财政划拔为主,主要用于办公及工资费用支出,其它经费来源甚少,不足偿还信用社贷款,造成遗留问题一向未能解决;2、信贷人员因工作调动构成的不良贷款,由于职责人调离
信用社,没有对经办的贷款全部进行清收,继任者也没对调离人员的贷款进行后续的清收工作,造成目前现状;3、职责人已故构成的不良贷款;4、下岗员工构成的不良贷款。主要因工作考核、考试后,不适合在信用社的工作下岗,下岗后不配合信用社做好贷款清收工作,构成的不
良贷款;5、众分摊无职责人,构成的不良贷款。主要是1981年至1990年
之间遗留在信用社,因属于众贷款分摊给个人,由于年限较长当初办理手续人也无法落实,核实贷款户难;6、农行营业所划转构成的不良贷款。主要构成的原因是由于农业银行营
业所撤并划转给信用社后,部分难以清收的贷款;7、违规发放贷款构成的不良贷款。主要是
信贷人员违规发放贷款构成的;8、企业经营不善停产、破产、改制等原因构成不良贷款。目前,这些企业大部分已经名存实亡。如鄂旗毛纺织厂1997年停产,营业部透过法院申请执行
该企业财产,但因该企业没有有价值的资产可供执行,造成贷款35。5万元无法落实;阿尔巴
斯羊绒制品有限职责公司因被骗产品而倒闭,贷款47。6万元,虽然经过法院落实第三债务人,因执行难度较大,目前都无法清收;9、由于近年内农牧民家庭收入来源少,依靠绒毛、
羊肉收入有限,前几年干旱少雨等自然灾害及其它原因构成不良贷款。
二、现联社已采取的措施和办法
联社透过认真剖析每笔不良贷款构成的原因,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和办法。
(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制定清收方案
根据全辖各网点不良贷款构成的原因,制定出台了《鄂托克旗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考
核办法》。实行职责重叠、按岗分责、职责终生、过失赔偿的原则进行职责追究,职责人实行
时间划段、限期收回、按季考核、按年兑现的管理办法。制定三年清收不良贷款计划,明确各
网点负责人及信贷员清收不良贷款时间表。联社主任与每位信贷职责人签订职责状,将清收不
良贷款考核到人,并落实奖惩办法,与网点负责人考核挂钩,
(二)明确职责,建立台帐
以辖内各网点不良贷款4月末的数据为依据,对每笔不良贷款明确信贷职责人,建立台帐,按月进行清收进度统计。并对无明确职责人的不良贷款,落实到信用社负责人和信贷员进行岗位清收,并与其年度考核挂钩。
(三)多方举措,加大清收力度
1、多方协商,解决苏木镇及二级单位不良贷款
由理事长牵头,各部门分工协作,对历年构成的苏木乡镇及二级单位贷款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实,向旗政府、人大汇报苏木乡镇及二级单位在信用社贷款的基本状况,联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支持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依法打击逃废债务的意见》(厅发[2005]41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合作协议》的精神,用心与旗政府协商,并将之上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签发《关于按计划清还信用联社贷款的通知》(鄂政办函[2007]27号)的通知,
旗政府计划二年内还清苏木政府欠信用社贷款本息638。16万元,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签发《关于要求棋盘井人民法庭(原乌珠
尔镇法庭)碱柜法庭按计划清还信用联社贷款的函》(鄂政办函[2007]26号)的通知,要求二级单位于2007年底一次性还清信用社贷款本息合计10。17万元,使辖内各网点的苏木乡
镇及二级单位的不良贷款得以落实。
2、领导包片,加大清收力度。
联社领导包片负责,动员全体员工共同做好清收工作。对清收工作不力或难度较大的社,由联社包片领导协助清收。如乌珠尔路分社因人员调整,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由联社副主任、信贷资产管理部经理蹲点协助清收,经过为期十天的清收工作,完成按月考核任务。透过联社领导包片清收,信用社职责人及岗位清收,截止三季度末,全辖各网点累计清收不良贷款436笔、1152。71万元,清收效果显著。
3、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清收力度。
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开展清收工作。如营业部有一笔60万元贷款逾期,因贷款户认为
贷款抵押手续齐全,贷款逾期利息我按时间支付,只是贷款本金一时无法及时偿还,以后慢慢偿还。营业部信贷人员多次催收未果的状况下,上报信贷资产管理部,由信贷资产管理部出面,与该贷户协调,讲明其中利弊关系,该贷户主动与营业部协商,偿还全部贷款。
三、存在的问题
(一)苏木乡镇及二级单位的开办三产等原因构成的不良贷款,旗政府已做出计划偿还信用联社贷款,但是否能真正按计划兑现?目前还是未知数。
(二)企业经营不善停产、破产、改制等原因构成不良贷款,如何解决。这部分贷款构成的呆滞时间较长,而且很多企业名存实亡,是信用社一向难以解决的难题。
四、对今后清收不良贷款的几点推荐
(一)多渠道协调,多部门沟通,共同完成清收工作。
苏木镇贷款清收难,由信用社自身完成苏木乡镇贷款的清收工作,可能性不大。现鄂旗人民政府出台了的还款计划,落实还需要上级部门关注,联社主动协商督促,才能按计划实现。同时对已经起诉、执行的贷款,应取得政府的支持及法院部门的配合,及时进行财产保全工作,加大清收力度。
(二)如何解决企业因经营不善停产、破产、改制等原因构成不良贷款,我认为就应逐户根据不一样的状况解决。首先,对已经破产的企业,无望收回贷款本息的企业逐户取得相关方面资料,透过风险管理委员会认定,依据呆帐认定的条件,进行内销外挂,做出长痛不如短痛的决心。其次,对有望能够部分收回贷款本息的企业,取得政府的支持,采取与企业协商、对取得的一些土地、房产等抵债资产,在处置过程中给予税费减免政策,从多渠道解决思路出发,尽可能多得处置不良贷款。如政府与联社协商解决(原巴音淖化工厂)和精诚重工有限职责公司的贷款时,以石灰石矿资源置换企业在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的方式。最后,对那些目前正常经营的企业,经信用社多次催收不能及时偿还的企业,可采取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力度进行清收。
(三)抓源头,堵漏洞
今后,信用社要严格按照阳光放贷的模式,认真做好每一户信贷调查工作,信贷员务必做到调查全面,状况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资料齐全,从而堵住任何一个风险源。同时,加强贷后检查工作,发现贷户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收回贷款。这就要求加强对信贷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对金融法律法规的学习。
(四)继续加大清收不良贷款力度,保全信贷资产。
各网点做好不良贷款逐户摸底工作,逐户签订还款协议,做出还款计划,保全信贷资产,力争百分之
百到户。的确无法清收的不良贷款,调查是否具备呆帐认定的条件,做好核销准备工作。
(五)常督促,频催收。
不良贷款构成原因种类繁多,盘活工作难,不可能一次全部清收完毕,需要信贷员随时注意观察贷户的动态,对已签订还款协议的贷户,常督促,催收频率要高,透过长时间的清收工作中,让贷户了解信贷政策,及时偿还贷款。对那些常年赖债的贷户,随时了解状况,一经发现有新的经济来源,及时透过法律、行政手段进行清收。
不良贷款清收措施(二):
不良贷款清收的推荐和措施
(一)实行职责清收。
严格落实贷款职责追究制度,按照新陈划段,落实职责。锁定基数,动态监控的管理原则,对五级分类存量不良贷款实行新老划段管理:2005年7月1日之前构成的不良贷款,要采取
用心措施清收和处理,确保绝对额下降;2005年7月1日(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后构成的不
良贷款,职责人要全额包赔,否则下岗、停薪、限期收回,确保不出现人为因素构成的不良贷款。对已落实职责、限期收回的要兑现处罚措施,坚决不能一拖再拖、姑息迁就,该停薪的停薪、该包赔的包赔、该下岗的下岗、该法办的法办。
(二)实行协调清收。
对机关财政贷款、受zf干涉、村社众承贷、企事业贷款等多年构成的不良贷款,各社要及时与当地党委zf或主管部门协调,透过财政拨补、zf及村社的财产进行抵债等方式,协调清收。
(三)实行依法清收。
对于有偿还潜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起诉,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四)实行招标清收。
可采取向社会招标的办法清收不良贷款。
(五)实行启动清收。
要探索启动清收的办法,把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与提高支农服务水平结合起来,用心帮困扶贫,激活农户不良贷款。
(六)实行处置清收。
对表内外抵债资产,在妥善保管的前提下,采取转让、重组和租赁等方式用心、及早处置变现。
(七)在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各社可根据实际状况,自行采取有效措施,只要措施依法合规,效果明显,有利于调动信贷营销人员的用心性。
如何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一)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尽最大限度清收不良贷款。
(二)加大不良贷款的职责追究力度,做到每笔不良贷款都能落实到人,并限期清收。
(三)加强内控制度的管理,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四)加大五级分类中关注类的贷款清收力度,并同时对正常类贷中可能构成不良类的正常贷款的进行监测,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五)对新发放的贷款,应加强管理,并做到合法合规,坚决杜绝以贷收贷,以贷收息,以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不良贷款清收措施(三):
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1。实行招标清收
可采取向社会招标的办法清收不良贷款。
2。实行启动清收
要探索启动清收的办法,把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与提高支农服务水平结合起来,用心帮困扶贫,激活农户不良贷款。
3。实行处置清收
对表内外抵债资产,在妥善保管的前提下,采取转让、重组和租赁等方式用心、及早处置变现。
4。实行职责清收
严格落实贷款职责追究制度,按照新陈划段,落实职责。锁定基数,动态监控的管理原则,对五级分类存量不良贷款实行新老划段管理:2004年6月1日之前构成的不良贷款,要采取
用心措施清收和处理,确保绝对额下降;2004年6月1日(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后构成的不良
贷款,职责人要全额包赔,否则下岗、停薪、限期收回,确保不出现人为因素构成的不良贷款。对已落实职责、限期收回的要兑现处罚措施,坚决不能一拖再拖、姑息迁就,该停薪的停薪、该包赔的包赔、该下岗的下岗、该法办的法办。
5。实行协调清收
对政府机关财政贷款、受政府干涉、村社众承贷、企事业贷款等多年构成的不良贷款,各社要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协调,透过财政拨补、政府及村社的财产进行抵债等方式,协调清收。
6。实行依法清收
对于有偿还潜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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