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重点人员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及措施
安置帮教重点人员专项排查工作 方案及措施
为认真落实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分析汇报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全面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安置帮教重点人员的帮教工作,切实维护奎屯的社会稳定,根据领导要求,决定近期在全市开展安置帮教重点人员集中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排查的重点内容
1、明确安置帮教重点人员的范围。一是经监所评估认为回归社会后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二是经等级测评属于重点帮教的刑释解教人员(等级测定分值大于85分);三是刑释解教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 "三无人员"和仍没有核实清楚姓名、身份、住址的"三假人员";四是属于累犯、惯犯、未成年人和涉毒、涉黑、涉恶、涉以及有重大疾病等情形的刑释解教人员。
三无人员2、排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弄清本辖区安置帮教重点人员数量、基本情况,做到重点人员一个不漏,全面掌控;二是建立帮教小组和签订帮教协议情况,明确每一名重点人员的帮教小组
组成人员,基层帮教组织与每一个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三是全面梳理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全面落实每一名安置帮教重点人员的帮教措施,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要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完善工作档案。
二、集中排查时间及步骤
集中排查时间从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4月14日,分为两个阶
段。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逐级上报重点人员情况。从2013年3月15日至3月25日。各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要结合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分析工作,对辖区内重点人员经进行一次集中梳理和排查,并汇总上报。安置帮教组织要一手抓排查分析,一手抓工作落实,及时掌握和预防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对具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苗头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工作。
第二阶段:做好分析,认真制定重点人员帮教措施。从2013年3月26日至4月14日。各级安置帮教组织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本单位、本地区重点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的薄弱环节、重新违法犯罪的态势等方面进行分析,并针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组织人员召开会议进行分析,并将安置帮教情况相关登记表格和排查分析报告(或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报安置帮教办公室。
三、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安置帮教重点人员排查分析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本地区的安置帮教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排查分析工作方案,切实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挥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的作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安置帮教志愿者共同做好排查分析工作。要按照重要事项报告的规定,对在排查工作中发现应当及时报告的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要落实工作责任,对因排查分析和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安置帮教重点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严格实
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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