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检分诊制度标准版本(三篇)
预检分诊制度标准版本
为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并对本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3、在门诊、急诊区域前设立体温测量站,对发热病人进行体温监测,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进行初诊。
4、预检处及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5、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医务部____.3.10
预检分诊制度标准版本(二)
三无人员一、急诊科预检分诊由熟悉业务知识、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的护士担任。要求护士迅速、准确检诊分诊,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确定相应首诊科室,安排患者挂号或进入抢救室,及时通知有关医师尽快接诊。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二、预检分诊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离开时,必须由能力相当的护士代替。
三、扼要了解需要,重点观察体征,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根据病情确定就诊科室,办理手续,并通知急诊值班医师。
四、必要时(如三无人员),挂号、交费、取药等均可由医护人员或陪伴者代办。
五、解“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急、危、重症病人应先行抢救,后补办手续。遵守绿通道制度,遇符合绿通道的患者应立即按急诊绿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六采取首诊负责制度,各有关科室接到分诊护士通知后需积极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七、对患者或疑患传染的病人,均应到隔离室就诊,以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确定为传染病病例立即转到传染病医院。
八、多发伤的患者或多种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有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九、遇到大批伤病人或突发性灾难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等协同抢救。有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报告。
十、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病人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不能轻率从事,以免延误病情。
十一、做好各项病人信息登记工作,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初步诊断、去向等。
十二、在分诊中遇到困难时,及时向护士长汇报,或与有关医师共同商议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
预检分诊制度标准版本(三)
为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并对本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3、在门诊、急诊区域前设立体温测量站,对发热病人进行体温监测,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进行初诊。
4、预检处及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5、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医务科____.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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