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涉恶案件补漏洞补短板的通知》(X扫黑办〔X〕12号),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依法解决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营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我镇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规范化管理服务,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形成健全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结合我镇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实际,经X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清查摸底。全面排查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切实澄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全面采集、更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做到信息准确、更新及时。
(二)重点管控。加强对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整治,重点整治藏污纳垢、违反规定的出租房屋、用工单位、中小旅店、娱乐场所和非法房屋中介,严格落实房主、业主的管理责任,堵塞工作漏洞,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三)依法严打。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列管重点人员,及时发现处置脱管、失控人员,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和逃犯,坚决防止发生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案(事)件。
三无人员
(四)宣传发动。通过入户走访,面对面地向众开展综治、平
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宣传,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强大舆论支持,不断推进我镇扫黑除恶工作。
二、工作重点
通过登记管理,落实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信息采集、管控措施,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控制,从中发现查处一批藏匿于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和网上逃犯,取缔一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教育处罚一批违规房主。
(一)重点清查区域
建筑工地、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地点;新建居民小区等流动人口可能落脚的地方;中小旅馆、劳务市场、废品收购点、歌舞娱乐、洗浴休闲等流动人口容易落脚藏身的场所。
(二)重点清理人员
在行动期间辖区派出所网格民警、治安巡防队员及综治协管员要重点清查有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记录的;无合法身份证明,身份可疑的;无正当职业、经济来源不明或收支不符,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单
身独居、租房混住、独院承租、短期承租的;居无定所、频繁更换暂住处所或昼伏夜出、逃避暂住登记,形迹可疑的;租用房屋从事非法收购、加工、制造业、地下宗教、迷信活动或作为违法犯罪嫌疑窝点的;交往人员复杂,有团伙违法犯罪嫌疑的;以及其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流动人口。
三、方法步骤及职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村委会、派出所、边防所要明确工作任
务,在分析研判已有信息数据基础上,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要做好对网格民警、村干部、治保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网格员、治安巡防队员等的传达动员工作,并充分调动各村综治协会力量,明确工作重点和职责要求,划分责任区域,分解落实任务。
(二)全面排查阶段。要集中对已登记录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进行清理核对,对登记项目、管理层级变动和迁(流)出、死亡等应注销信息的,及时更新维护;要根据辖区实际适时组织排查行动,集中补登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和工作对象等信息;对形迹可疑、“三无人员”和有违法犯罪的可疑人员,要及时上网比对和向其户籍地、相关地公安机关通报协查;每个月要以出租房屋、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宾馆旅社等情况复杂、可能存在问题较多的场所、部位为重点,对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工作对象开展全面清理排查;要通过入户走访、分发宣传材料、讲解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具体举措、宣讲法律法规常识,切实提升众平安建设知晓率,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规范管理阶段。要进一步落实完善社区民警工作人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社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工作对象管理等工作制度;注重创新治理方法方式,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本地特亮点,提升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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