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救治后缴费制度(1)
遵医附院胸痛中心患者先救治后付费制度
三无人员一、为切实加强对胸痛来院的危急重症患者的医疗管理,提高诊治胸痛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充分履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医务工作者的崇高职责,规范我院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行为,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病人的服务宗旨,经医院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救治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度。首诊科室及首诊医师必须对胸痛病人高度负责,不得推诿病人。
三、对危急重症胸痛患者要具有高度责任心、同情心,采取快速、有效的检查抢救措施。同时做好各项胸痛医疗记录,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应及时指导。组织有关科室会诊。
四、对于病情危重暂不宜转送的胸痛病人,要就地组织胸痛中心协调相关科室进行救治。
五、门诊部、急诊科与住院部相关科室加强联系。住院部各科室应从全局出发,从病人的利益出发,为危急重症胸痛患者打开绿通道,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六、对于急诊来院就诊的危急重症胸痛患者,如为非“三无”人员,为了及时抢救,可由胸痛中心负责人先签字,开通胸痛绿救治通道,相关科室给予配合,先救治,后补交费。
七、各科室不得拒收、拒治由110、120或众送来的无家属、无单位、无经济收入来源(三无人员)等社会弱势体的危急重症胸痛病人。根据医院制定的《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实施社会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医疗急救“绿通道”,备有专用的绿通道诊疗途径,提供给“三无”病人使用,并做好详细的诊查、记录。接诊科室首诊医师必须严格执行对该类患者的授权先救治后缴费制度。事后将病人的病情、处置意见及时报医务部(正常工作日白天),总值班(节假日及夜间),由医务部或总值班签字确认并备案。
八、涉及治安、刑事、交通事故等案件的危急重症胸痛病人,接诊科室首诊医师负责报保卫科备案。并将由谁送入院、入院时间、病人基本情况、病人病情等报告保卫科。保卫科接到报告后,必须迅速协助科室与公安、民政等相关单位、家属联系,通知立即来院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将联系结果向科室反馈。
九、胸痛病人的抢救,包括各种检查、药品、物资设备等均根据病情需要,必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十、院前急救、急诊科、胸痛中心救治的“三无“胸痛病人每月结算一次。将所有医疗费用结算后报财务
科审核,医务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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