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有关考核标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有关考核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2019.01.18
【文 号】银发〔2018〕 351号
降准【施行日期】2019.01.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有关考核标准的通知
银发〔2018〕 351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调整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有关考核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起,对有关商业银行作上一年度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时,将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贷款考核口径由“单户授信小于500万元”调整为“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
  二、2019年初,对有关商业银行作2018年度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时,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贷款可以按“单户授信小于500万元”和“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两种口径分别考核,以两者中孰优者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有关外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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