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3.19
∙【字 号】吉政发〔2021〕6号
∙【施行日期】2021.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
吉政发〔2021〕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重点,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是关键。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为促进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化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共享利益链”为重点,以标准化生产、精深化加工、集化发展为方向,做大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二)主要目标。2021年,启动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项目,培育一批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打造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百强企业,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保持在600户左右,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100户以上。到2025年,培育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企业,大幅度提高粮食、畜禽和特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利用5至10年时间,推动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产值接近万亿级规模。
二、主攻方向
发挥资源优势,立足全产业链发展,依托骨干企业,着力打造十大产业集。
(一)玉米水稻产业集。巩固提升玉米精深加工领先地位,突出食品化、饲料化方向,提高省内自主转化能力。扩大“吉林鲜食玉米”品牌影响力,全链条挖掘增值潜力。依托“吉林大米”白金名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开发糙米、胚芽米、方便营养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
(二)杂粮杂豆产业集。培育“吉林杂粮杂豆”公共品牌,积极开发粥饭、饮品、休闲食品等健康食品、保健食品,以白城、松原为核心区打造国家级杂粮杂豆生产加工基地。
(三)生猪产业集。坚持养殖、饲料、加工、物流等全产业链引进企业和项目,加快由卖生猪向卖猪肉、卖食品转变,推进副产品精深加工。
(四)肉牛肉羊产业集。挖掘“延边黄牛”“草原红牛”等品牌优势,巩固发展屠宰加工、熟食加工,加快推进皮革制品、生物制药等产业链延伸,提高附加值。加强肉羊特品种选育和开发利用,提升精细分割和深加工水平,推动肉羊屠宰加工向食品产业拓展延伸。
(五)禽蛋产业集。依托龙头企业联动发展种雏繁育、规模饲养、深度加工、冷链物流,推动由初级加工向餐桌食品、休闲食品方向发展。
(六)乳品产业集。重点开发婴幼儿配方奶粉、奶酪、乳清粉、浓缩乳蛋白等产品,积极引进知名乳品企业入驻,打造乳品产业新高地。
(七)人参(中药材)产业集。大力研发食品、保健食品、新型药品等产品,建设国内外知名的北药基地,加快培育人参千亿级产业。
降准 (八)梅花鹿产业集。突出良种繁育、全产业链开发、品牌打造和科技创新,重点打造长春市双阳区、东丰县、四平市铁东区、敦化市等产业园区,提升“吉林梅花鹿”品牌竞争力。
(九)果蔬产业集。发挥长白山寒地蓝莓、长白山葡萄、优质蔬菜、草莓等产业优势,深度开发功能性饮料、冰酒等饮品,发展净菜加工、预制菜肴等餐桌食品,满足城市多样化、便捷化需求。
(十)林特(食用菌、林蛙、矿泉水等)产业集。依托黑木耳、灵芝、林蛙、果仁等林特产业基础,大力发展食品、保健食品等新产品,开发矿泉水等高端饮品。积极打造以汪清、蛟河为核心的北方优质黑木耳产业基地,以靖宇、抚松、安图为核心的长白山矿泉水基地,梅河口果仁加工集散基地。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围绕十大产业集建设,谋划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500强企业、央企等大型企业投资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深化吉浙对口合作,促进吉林产品与浙江市场、吉林资源与浙江资本深度对接;加强与周边和发达地区的合作,推进双边优质资源、精深加工、物流配送等联动发展。加快白城300万吨玉米深加工、白城30万吨稻米加工、通榆400万头生猪屠宰等重点项目建设。(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畜牧局等部门和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组建产业集团。启动农产品加工和食品百强企业评选活动。鼓励支持符合上市基本条件的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对新上市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户”模式,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十四五”末,力争培育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25家,其中超百亿5家。(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畜牧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吉林证监局等部门和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园区创建行动。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三产融合示范园等园区,培育一批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加大对示范园区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集集聚发展。推动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加快发展。争创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一流示范园区。积极推进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到“十四五”末,力争培育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20个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和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创新转型升级行动。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展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强化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推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鼓励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业,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引导产学研协同发展。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博士后科研实践基地。发挥中科院长春分院、吉林大学等院校优势,推进科企嫁接,搭建合作平台。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农业企业家培育计划,组建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专家顾问团。到“十四五”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领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200家以上。(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原料基地建设行动。引导鼓励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土地托管等方式,建设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制定水稻、玉米、大豆、人参、肉牛、奶牛等农畜产品系列标准规范,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玉米、北方粳稻、大豆、菌类等种质资源库建设,开展种子(种畜)育繁推攻关,设立种业发展基金。实施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设立肉牛产业基金。启动10个红松特产业基地建设试点,推进林草特资源开发利用。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五优联动”,增加绿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厅、省畜牧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品牌打造行动。鼓励大型企业通过收购、联营等方式与同类企业合作,加大对人参、鹿产品、食用菌、葡萄酒等品牌整合力度。持续打造吉林大米、吉林鲜食玉米、吉林杂粮杂豆、吉林长白山人参、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吉林优质畜产品、吉林梅花鹿等具有国内外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吉字号”农产品品牌。到“十四五”末,绿、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达到2000个,区域公用品牌达到100个,企业品牌200个,产品品牌300个。(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厅、省畜牧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和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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