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门票授权经营管理协议
黄山风景区门票授权经营管理协议
黄山风景区门票授权经营管理协议
一、协议背景
目的
本协议为黄山风景区门票的授权经营管理提供准则和规范,确保授权方和经营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发起方
授权方: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 经营方:(填写经营方名称)
二、协议条款
授权范围
授权内容
经营方获得黄山风景区门票销售的独家授权。
经营方有权根据需求调整门票销售价格,并按约定向管理委员会支付相应的分成比例。
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填写授权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签。
经营义务
门票销售
经营方应当按照管理委员会对门票销售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销售,并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
信息披露
经营方应当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提供所有与门票销售相关的信息、数据和报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安全管理
经营方应当加强门票销售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门票售卖的流程安全、有序,防止任何未经授权的行为。
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收益分成
管理委员会有权按约定收取经营方实际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用。
监督管理
管理委员会有权对经营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并可要求经营方提供相关数据和报表。
违约处理
若经营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门票销售、解除协议等。
保密义务
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仍应互相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协议解除
终止条件
本协议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被解除: - 经营方提前(填写提前期限)书面通知管理委员会终止协议。 - 经营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且在(填写通知期限)内无法纠正。 - 经营方申请破产、解散或被宣告破产、解散。 - 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
解除效果
协议解除后,经营方应立即停止黄山风景区门票的销售,并按照管理委员会要求进行交接和结算。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并自(填写生效日期)起执行。
附:协议相关附件(如需要,请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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