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桂林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时间
2015年桂林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时间
2015年广西桂林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2015年广西桂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三支一扶报名条件预计5月下旬至6月上旬出公告,7月中旬考试。你可以参考一下去年的考试报名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4年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可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并网上填写《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白底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b以下)。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25日8:00—8月9日16: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参加笔试、而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被取消报考资格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笔试的报考者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责任。报考者对招聘
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答。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7月25日8:00— 8月10日18:00
特别提示报考者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核对。报考者本人所学专业(毕业证所标注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学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70%科目相同)的岗位报考,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市人社部门共同核准。
(三)缴交报名考试费方式及时间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需缴笔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考试费每科50元,考生缴费共100元。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时间:2014年7月25日8:00—8月11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原件、成功缴费订单号、报名序号于2014年8月11日至8月22日(国家法定假日不办理)到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桂林市叠彩路8号大院7号楼2楼;)领取报名发票(不领取也可参加考试),过期不予办理。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方法
1、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16日10:00—9月20日16:00
2、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网站上打印准考证。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准考证,黑白、彩打印都可以。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2014年8月12日中午12:00前,出具书面意见函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
消开考职位且已缴费成功的人员,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14年8月13日15时前发布)后,于2014年8月14日8:00—8月15日14:00期间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其他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8月15日18:00以前完成。如不选择或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报考者,于8月18日办理网上退费手续。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招聘未满2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4年7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需书面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
(一)笔试科目
2014年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置笔试环节,应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的报考者,均要参加公共科目的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单科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范围包括时政
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
本次考试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教材,不举办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社会上的各种考前培训活动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2014年9月21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综合能力测试》
(三)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人事考试网查询。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时间:2014年10月10日10时起
四、面试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笔试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报考同一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特殊岗位需要调整入围分数线的,需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16:00时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0月17日—10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考县区职位的考生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考生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详见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操作形式进行,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二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白底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考生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考生,须主动向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聘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书面证明;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
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资格审查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者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由本人签名的书面材料)。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在网站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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