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产假规定 2014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和《婚育保健服务条例》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有权利休产假和享受相关补贴。下面是关于二胎产假规定的详细内容:
1. 产假的休假期限:
- 自然生育办法:
- 怀孕期:女职工享受不超过98天的产前休假。
- 分娩期:女职工享受不超过98天的产假。
- 哺乳期:女职工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
- 辅助生殖办法:
- 怀孕期:女职工享受不超过120天的产前休假。
- 分娩期:女职工享受不超过120天的产假。
- 哺乳期:女职工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
2. 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二胎产假 - 怀孕期间:女职工可获得基本工资的100%。
- 分娩期间:女职工可获得基本工资的100%。
- 哺乳期间:女职工享受不低于其本人平均工资的80%的生育津贴。
3. 补贴和保险:
- 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具体数额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 二胎产假期间,女职工仍然可以参加社保和公积金等相关保险,并继续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4. 产假的申请和手续:
- 女职工需要提前30天告知所在单位,递交产假申请。
- 需要提供怀孕证明和辅助生殖办法的相关证明。
- 单位应当在7天内批准申请并告知女职工。
需要提醒的是,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二胎产假规定,具体的休假期限和工资待遇可能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政策进行具体了解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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