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2002第1号——2002年到期国债兑付有关事宜公告
财政部公告2002第1号——2002年到期国债兑付有关事宜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02.01.09
【文 号】财政部公告2002第1号
【施行日期】2002.01.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财政部公告
(2002第1号 2002年1月9日)
  2002年国债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02年到期国债兑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2年到期国债品种及条件
  1、1997年向社会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国债,从3月1日开始陆续到期还本付息,到期年利率为10.17%。
  2、2000年向社会发行的2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从3月1日开始陆续到期还本付息,到期年利率为2.55%。
  3、1999年向社会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从3月10日开始陆续到期还本付息,到期年利率为4.72%。
  4、2000年向社会发行的2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从5月1日开始陆续到期还本付息,到期年利率为2.55%。
  5、2000年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记账式(三期)国债,期限2年,年利率2.44%,于5
月18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6、1999年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四期)国债,期限3年,利息按年支付,年利率2.72%,于7月13日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7、1999年向社会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从7月16日开始陆续到期还本付息,到期年利率为3.02%。
  8、1997年向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基金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期限5年,利息按年支付,年利率8.8%,9月22日开始陆续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9、1999年向社会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从10月10日开始陆续到期还本付息,到期年利率为2.78%。凭证式国债
  10、1999年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十二期)国债,期限3年,利息按年支付,年利率2.92%,于12月17日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1、2000年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发行的定向(二期)国债,期限2年,利息按年支付,年利率2.42%,于12月20日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二、其它有关事项
  1、2002年各类到期国债利息均按单利计算,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2、1997年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5年,1999年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3年,2000年2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2年,其兑付分档利率请向各兑付网点查询。
  3、凭证式国债的兑付由原售出机构网点办理;特种定向债券的兑付由当地财政部门办理;记账式国债和2000年定向(二期)国债的兑付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4、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国债,2002年可继续到当地常年兑付网点办理兑付,各地常年兑付网点地址请向当地人民银行查询。
  5、2002年办理的附息国债利息的支付,由各交易场所及有关部门按照财政部规定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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