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2.05
∙【字 号】咸政办发[2011]163号
∙【施行日期】2011.1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1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政策取向,确定了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指导纲领,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行动准则,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了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县市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推动《纲要》顺利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健全市场保障体系,确保如期完成《纲
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合理确定责任分工。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有关部门,部分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
(三)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在全面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分解《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
二、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分工安排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必须确保完成。
1.约束性指标的责任部门。
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二氧化碳排放降低20%。(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下同)
咸阳旅游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减少5%和10%,氨氮和氮氧化物各减少10%。(市环保局牵头)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市水利局、市工信委牵头)
耕地保有量保持534.5万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森林蓄积量达到1322.3万立方米。(市林业局牵头)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下。(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牵头)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市教育局牵头)
2.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分解。
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人口自然增长率等约束性指标,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提出分解到各县市区的方案,报市政府审核后下发,各县市区要确保完成。
分解指标时,要统筹考虑各县市区在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实现目标潜力等方面的差异,有区别地设定各县市区考核评价的目标值,使考核评价结果合理反映各县市区客观实际和努力程度。
3.建立完善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部门、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将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人口自然增长率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对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的业绩考核。(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市考核办落实)
(二)重大任务和工程。
1.优化发展布局,打造新的增长极。
全力推进西咸新区建设。优化发展布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发展主导产业,培育引进核心企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生态宜居环境,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市西咸新区协调服务办牵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积极推进高新区建设。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新的发展平台。建设国家显示器件产业园、电子信息业制造基地、医药产业工业园和橡胶科技产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快推进彬长旬能化基地建设。加快煤向电力转化、煤向载能工业品转化、煤向化工产品转化步伐。着力推进煤电一体化、煤化一体化,促进生产与服务业的有机融合。建设煤电工业园、能化工业园、循环经济工业园等园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和县按职能分工负责)
加强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形成一批产业集聚、高效集约、特鲜明的工业集中区,全力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市中小企业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工业主导工程。加快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等项目实施,建设关中能源接续地和国家新型能源化工基地,打造西部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调整优化食品、医药、建材、纺织产业和产品结构,提升传统产业市场竞争力。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优势骨干企业发展。(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扩大消费,构建“一城二区三带”文物旅游空间发展格局,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主动承接咸阳国际机场、西安北客站、新丰铁路编组站等大型物流节点的辐射,加强空港产业园与西安国际港务区的联合协作,建设一批具备综合调配运作能力的物流园区。积极发展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社区服务、餐饮、住宿等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市发展改革委、市文物旅游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业产业提升工程。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抓好粮食单产提高工程,确保粮食安全。实施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建设100万亩国家级标准优质苹果出口基地、75万亩特杂果基地和25万亩时令水果基地。实施以奶业、生猪发展为重点的畜牧富民工程。大力发展蔬菜设施栽培,建设西宝高速咸宋路沿线 “V”字型绿蔬菜长廊和渭河北岸百里特蔬菜产业带。(市农业局、市粮食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抓好农村安全饮水、水质监测体系、农村沼气、农资农产品检测储备及物流信息网络、动物防疫体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建设工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按职能分工负责)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做好北部和中部旱腰带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完成“三告别”工程任务。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和转移就业“双百工程”,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增加农民生产性和工资性收入。(市扶贫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农业服务体系工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服务、物流配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业信息化、农业保险制度、农业气象防灾减灾等工作。(市农业局、市供销
社按职能分工负责)
4.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
全力推进西安(咸阳)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全面实施西咸新区总体规划,加强与西安在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等方面的有效对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构建“一轴半圆”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网络,抓好西安咸阳城市之间公路交通和城市路网的全面对接,实施西安咸阳地铁和城市轻轨建设。加快中心城市与县城、重点镇间的快速干道建设,抓好旧城改造和明清城区保护,继续实施“万亩林地、万亩水面、万亩花卉”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工程。加快县城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设施等建设步伐,推进多城同创工作。以11个省级重点镇建设为示范引领,加快“百镇开发”工程建设,建成一批具有相应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的现代化特小城镇。(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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